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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母亲节,你回家了吗?

发表于2013-05-13
今年7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即将生效,其中最抢眼的要数将“常回家看看”正式写入法律。而昨天就是母亲节,你回家看老妈了吗?

去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并表决通过了新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这项规定被称作“常回家看看”条款。

记者了解到,新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将于今年7月1日生效。“常回家看看”被正式写入法律后,引起了社会上的广泛关注与讨论。在外地工作,不能时常陪在父母身边的朱女士表示,“不管法律有没有规定,‘常回家看看’都是必须的,每年过年、我爸过生日、中秋节和小长假,我都尽量和老公带着孩子回去看看老人。赶上父亲节、母亲节,如果没有时间回老家,我也会给父母打个电话问候一下。”朱女士坦言,“我也是自己当了妈妈之后,才在每年母亲节给我妈妈打电话的。”

母亲节是每年5月第二个星期日,这也给平时忙着工作的上班族提供了“回家看看”的时间。昨天过节您回家陪母亲了吗?还是通过其他方式给妈妈过了节?记者采访发现,由于母亲节正值周末,大部分儿女都通过各种形式给母亲过了节,而最亲爱的妈妈们,也给了孩子们很多或温暖、或感动、或恳切的回应。

回不了家,儿子给妈打电话, 老母亲:“你没事,我就好”老家在菏泽的李先生虽然不是独生子,但他还是会尽量利用假期回家看望老人。母亲节的这个周末,李先生由于要工作没能回家,不过他还是一大早就给在老家的母亲打了电话。“妈,母亲节快乐。”李先生在电话里说,“家里都挺好的吧?”没想到老母亲的一句话虽简单,但却让李先生十分感动,“妈说,‘你没事,我就好’。”

李先生母亲的回复是很多母亲的心声。不管是步入老年的老母亲,还是年轻的妈妈们,对孩子们的爱都是无私的。昨天晚上,网友“济南陶玉山”发了一条这样的微博:“中午吃罢午饭孩子就叫着媳妇出去了,说是过母亲节去。晚上,娘儿俩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回来了。我一看基本都是孩子需要的东西,就问这是过母亲节啊还是女儿节。孩子笑嘻嘻地说,她想给她妈妈买礼物,妈妈不愿意。反而给她买了不少。

80后小伙连夜回家看老妈 “女朋友生气也得给妈过节”去年大学毕业的80后小伙小刘毕业后在东营市东城区工作,平时并不经常回家。

小刘的女朋友在济南工作,两人原本商量着上周末趁小刘休息,在济南见面,不过5月10日晚上,小刘的女朋友接到了他的电话,“我给她说周末母亲节,得回家陪我妈过节,所以不能去济南了,她听了之后有点失望,不过还是挺理解我的。”当天晚上虽然依旧是加班到很晚,但小刘仍然连夜开车回了家,陪母亲度过了一个快乐的周末。“妈妈节日快乐,希望有一天儿子也能给我过母亲节。”这是新妈妈小方昨天的QQ签名。小方说:“养儿方知父母恩,我休完产假上班之后,妈妈还帮我照顾着儿子,我觉得欠父母的太多了,一定得多孝顺他们。”

发表于2013-05-13

树欲静而风不止 子欲养而亲不待 年轻人们 要珍惜跟父母在一起的机会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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