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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业主要求在接收房屋前对房屋进行查验是合理的

发表于2010-11-06
实务中开发商向业主交房前一般都会通过书面形式给与通知,也一般都会遵循大体相当的程序,比如,首先确认业主身份,然后办理财务手续等,但在业主先验房还是先领取钥匙这个问题上,做法却有很大的不同。有些开发公司要求先验房后领取钥匙,有些开发公司坚持先领取钥匙再验房,而有些开发公司则比较灵活,赋予业主较大的选择权,两者皆可。
    我国有关房地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并没有规定开发公司在交付房屋前要接受买受人的查验。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合同法》130条),而出卖人转移所有权的标的物其质量应当符合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质量标准和国家标准,业主验房其性质应当认定为买受人对出卖人出卖标的物是否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确认的过程。因此,业主为了确认其购买的房屋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要求在接收房屋前对房屋进行查验是合理的。
发表于2010-11-10

      虽然大部分工程交房在验收程序上都无太大争议,但验收业主未必专业就有可能带来纠纷隐患。即使是专业人员验房,看到的也只是房屋竣工时的表面现象,很多质量问题都未必能发现。有许多深层或结构、安装等问题反映出来的时间会比较晚,虽然有保修规定,但在保修期内未必能尽然出现。

   最常见的比如墙体裂缝,就是既有可能是装饰工程(抹灰)问题,也可能是结构问题(墙体拉结、过人洞后堵等),许多工程纠纷都由此引起。

发表于2010-11-15
是必需的啊
发表于2010-11-15
买件衣服还要好好看看,不合适还要换,不用说几十万的房子
发表于2010-11-15
全力支持此类帖子
发表于2010-11-15
发表于2010-11-17
那是必须的!      当时不看到装修完后出了问题谁来管啊
发表于2010-11-19
小徐律师,您好!你所发的帖子“业主要求在接收房屋前对房屋进行查验是合理的”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点击查看更多业主权益维护专区业主论坛精华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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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0-11-19
引用:实在人在济南 在2010-11-17 12:20:12写道:原帖
那是必须的!      当时不看到装修完后出了问题谁来管啊
 
 嗯 收房时一定要坚持先验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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