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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高层的7月8至12日办入住手续啦,还要再交2000多元

发表于2011-07-07

今天到房改办了入住手续,发了一个通知,7月8日至12日到南苑高层楼下交1000元装修保证金,另外按每平方0.78元/月收一年的物业费,大概也得一千,交完这两千才给钥匙尼,NND,真黑心!

回来上网一查,交一年的物业费原来是违法的------

根据济价房字[2004]168号《济南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物业服务费自办理入住手续起按月收取。经双方协商约定亦可预收,预收期限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协商确定。业主购买房屋已办理入住手续但未入住的,经物业管理企业确认后,其物业服务费按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70%缴纳。


发表于2011-07-07
消息准吗?交的什么钱?
发表于2011-07-10
提前收费是不合理的。我得查查资料去。
发表于2011-07-11
不交一年的物业就不给钥匙,坑爹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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