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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程序

发表于2013-03-28

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



办事依据:

《济南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济政办发【2010】65号)


使用流程


一、 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注册备案


1、登录维修资金网站(www.zfwxzj.com.cn),点击“下载中心”,下载、打印物业服务企业

注册信息表或业主委员会注册信息表;


2、准确、完整填写注册信息表并盖章确认;


3、携带注册信息表及表格说明中需提交的其他材料到经七路88号市住房保障管理局708室办理

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注册备案手续;


4、主管部门审核后予以备案,分配管理系统用户身份。

发表于2013-03-28

三、维修资金使用申请

1、物业服务企业提出维修、更新改造计划,报经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同意;

2、选择施工队伍,制定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方案应该包括:维修和更新改造内容,维修项目的建成时间及保修期证明,工程预算,维修涉及范围及业主户数、维修和更新改造的组织方式、施工队伍的选择方式、维修工程保修期等;

3、登录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录入维修信息,生成维修费用分摊清册及业主征询意见书和关于使用维修资金的公示;

4、将资金管理系统生成的使用维修资金公示通知、费用分摊清册和维修方案、维修工程预算书在物业管理区域醒目位置及相关楼宇出入口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日,申请单位应现场拍照取证;同时书面征求维修项目分摊范围内的业主意见(相关业主应在系统生成的费用分摊清册及业主征询意见书中签署意见);

5、登录资金管理系统,将业主意见录入保存,同时上传公示照片等图片资料,完成维修项目申报,生成维修资金使用申请审核表和首付款拨付申请书,打印并签字、盖章;

发表于2013-03-28

6、携带以下材料到经七路88号房产大厦708室办理维修资金使用审核及首付款拨付申请:

(1)维修资金使用申请审核表;

(2)经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同意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计划;

(3)维修对象质保期限证明及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工程预算书(复印件);

(4)维修单位营业执照、维修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5)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分摊清册及业主征询意见书(复印件);

(6)首付款拨付申请书;

(7)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8)由相关单位申请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注:若小区未成立业主大会,也没有实施物业管理,可由相关业主或其委托的房屋维修便民服务站等相关单位作为申请人办理维修资金申请手续,维修资金划拨至相关单位备案的支用账户内。

发表于2013-03-28
引用:鹤飞云山 在2013-03-28 16:37:20写道:原帖
6、携带以下材料到经七路88号房产大厦708室办理维修资金使用审核及首付款拨付申请:
(1)维修资金使用申请审核表;
(2)经业主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同意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计划;
(3)维修对象质保期限证明及维修和更新改造方案、工程预算书(复印件);
(4)维修单位营业执照、维修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5)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分摊清册及业主征询意见书(复印件);
(6)首付款拨付申请书;
(7)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8)由相关单位申请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注:若小区未成立业主大会,也没有实施物业管理,可由相关业主....

 

四、维修资金使用申请审核和首付款拨付

1、市住房保障管理局5个工作日内完成维修资金使用申请审核手续,符合使用条件的,出具维修资金支用凭证;

2、申请单位持维修资金支用凭证到承办银行办理首付款支付业务。

发表于2013-03-28
鹤飞云山,您好!您所发的帖子“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程序”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3-03-28

很实用的信息 话说论坛里好久么新信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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