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
/1页

主题:两部国有土地出让新规8月1日起实施——对开发商而言是福音还是噩耗?

发表于2006-07-31
 明天(8月1日)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两部新规范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规范》明确提出今后所有协议出让的国有土地在协议双方达成一致后,需将意向出让地块的位置、用途、面积、出让年限、土地使用条件、意向用地者、拟出让价格等信息在中国土地市场网进行公示。 
中低价位商品房条件将写入土地出让文件 


今后,各地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套型结构比例、房屋销售价格限制、销售对象等规划条件将写入国有土地出让文件,并在合同中约定,只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才能参与土地招拍挂。从明天起,《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两部新规范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受让人违约将究责 

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规范》要求,各地国土资源部门可以将已经确定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的套型结构比例、房屋销售价格限制、销售对象等条件写入地方土地出让文件,并向社会发布出让公告,只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才能参加土地公开出让。 

此外,公示的套型建筑限制、容积率、绿地率、项目开工竣工时间、销售对象条件、销售价格限制等内容应在国有土地使用出让合同中予以约定,并明确违约责任。合同履行中,要求各地国土资源部门加强监督检查,对受让人不按出让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和销售的,在有关部门依法处罚的基础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也将追究其违约责任,从而保证政府供应的土地能够及时转化为中低价位、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住房供应。 
参与招拍挂可提前申请 

《规范》要求,工业用地出让将不可以再使用协议的方式出让,而要通过土地招拍挂的方式出让。而此前,国土资源部只明确了国有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范围,包括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土地。 

此外,《规范》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可以建立用地预申请制度。也就是说,如有单位和个人对列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计划内的某个具体地块有使用意向的,可以提前向有关部门提出用地预申请,并承诺愿意支付的土地价格。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认为其承诺的土地价格和条件可以接受的,应当根据土地出让计划和土地市场情况,组织实施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并通知提出该宗用地预申请的单位或个人参加。提出用地预申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参加该宗地竞投或竞买,且报价不得低于其承诺的土地价格。 

出让结果公开接受监督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此前协议出让公开程度不够,《规范》明确提出今后所有协议出让的国有土地在协议双方达成一致后,需将意向出让地块的位置、用途、面积、出让年限、土地使用条件、意向用地者、拟出让价格等信息在中国土地市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且经审查确实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协议出让终止。此外,协议出让结果也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color]

 
 
发表于2006-07-31
沙发自己坐
发表于2006-07-31
市场经济下,政府发现宏观调控效果太差,甚至于要失去控制,致使广大民众怨声载道,政府骑虎难下;
于是乎——又仿佛回到了计划经济时代;

发现还是计划经济好

发表于2006-08-01
对他们来说应该不是什么好消息吧

开发商哭吧哭吧不是罪!
发表于2006-08-03
言之有理……
发表于2006-08-04
看看现在得情况 确实还是计划经济好一些
发表于2006-10-13
以下是引用黑夜舞者在2006-7-31 15:09:19的发言:



房价下降?不可能的!土地出让新规实施以后,开发商拿地的成本会更高,而这些成本转而会加到房价里,在现在的房产市场里,地方政府和开发商的利益实际还是捆在一起的,房价短期内下降仅仅是无房者一种美好的愿望而已!!
上一页|1|
/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