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2|下一页
/2页

主题:从今年开始,结了婚的想买房得另一半同意才行

发表于2016-01-29

  本来一个家庭想要买房只要资金到位去买就好了,现在可就没那么容易咯!你问为什么?那是因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从1月1号正式实行,而其中对配偶的合法权益进行了更多的保护。具体的一起来看看吧!


  配偶“权利”更大咯!

  大体是这样,已婚人士购房,如果在房产证上只写自己的名字,则必须太太签字同意,否则办不下产证。

  交易中心这样做,给那些有“包二奶”、“养小三”想法的人浇冷水,就是在保护合法婚姻啊。


  贷款必须要绑定

  太太签字的要求,主要体现在贷款环节。有银行贷款部人士表示,由于是抵押贷款,即便本人有还款能力,也要配偶签字同意才行,否则银行不予贷款。

  既然是本人独自贷款还款,为何还要老婆同意呢?

  原来,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房产证上只签署一方的姓名,也属于共同财产。

  正因为凡婚姻内购买的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银行为了防止一方无力偿还,需要另一方负责接盘的风险,要求借款人必须先经配偶同意。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按揭贷款合同只能写一个人名字,因为按揭购房只能按照“谁贷款谁签字”的原则进行处理,保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和房产证上签名统一。

  银行在受理贷款时,会同时查询夫妻双方的信用记录,来最终决定是否批贷,即便日后实际还款人只有一方来完成,也需要夫妻双方均须到场签署相应房屋抵押条款。

  说到这儿可能有人会问,那如果一次性付清房款,是否还需要配偶到场呢?答案是不需要的。但前提是对方必须知情。


  “老婆”成为关键角色

  中介人士表示,由于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城市长期实行限购政策,对以家庭为单位的购房群体有着严格的限制。

  由于购房资格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审核,所以购房办理过户手续时,就需要录入夫妻双方的信息,并需要提供双方有效证件。这就是关键所在。

  买家申请的贷款批下来之后,去房产所在地的税务局纳税,再去交易中心办理过户手续,然后获得房产证。拿到产证之后,购房人需要携带产证去银行作抵押,银行再将尾款放给开发商。

  有的城市,并不要求夫妻双方同时到场,只需一方携带配偶的有效证件的原件交由登记中心进行验核,但在房屋所在的交易中心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时,需要当事人本人以及配偶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但也有城市的过户流程和相关政策或略有不同。所以问题就出现了,夫妻中的只要有一方具备购房资格,就可以通过审核。如果有资格的一方不是你,而是你老婆,但是你又不想让老婆知道买房这事,而去找“托”,怎么办?

  因而为了杜绝此类事情的发生,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交易中心会要求购房人夫妻双方提供有效证明,如果有未成年子女,材料也需要一并提供,只有这样才能最终办理过户手续。而且据说即使买到了房还没完,能否最终获得产证,也取决于你提供的信息是否真实有效。这么一看,大家就知道老婆的角色有多关键了吧。

发表于2016-01-29
谁说男人不累,您好!您所发的帖子“从今年开始,结了婚的想买房得另一半同意才行”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6-01-29
谁说男人不累,您好!您所发的帖子“从今年开始,结了婚的想买房得另一半同意才行”已被设置为固顶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6-01-29

在济南也是这样么

发表于2016-01-29

结婚之后买房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啦

发表于2016-01-29

这样挺好的

发表于2016-01-29

老婆越来越重要了

发表于2016-01-29

 配偶“权利”更大咯!

发表于2016-01-29

发表于2016-01-29

早就应该这样了

上一页|1|2|下一页
/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