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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不要被“买房零首付”冲昏了头~小心有陷阱!

发表于2014-11-07

      现在买房子的鸭梨真是越来越大啊!房子的降价潮能不能说明这一点呢?所以问题就来了,为了能尽快卖出去房子,开发商可谓是出尽奇招啊,甚至有楼盘无节操的推出了“全盘无首付”的促销政策,这是买房不要钱的节奏吗?淡定!先不要高兴得太早!天上木有掉馅饼的事情哦!说不定就会有陷阱~~~

 

      每到楼市低迷期,“零首付”都会重现江湖。2008年金融危机期间,不少开发商就曾推出“零首付”。今年以来在三、四线城市也不断出现“零首付”和“低首付”。

 

      其实,不管什么方式的“零首付”,对银行而言都意味着风险,因为“零首付”让银行失去了对风险客户的辨别能力,一旦某些购房人缺乏后续还款能力,房子就有可能变成银行不良资产。对购房人而言“零首付”看上去缓解了购房压力,实际上潜藏更高的购房成本或更大的风险,若不能按时还开发商垫款,房子或被收回。

 

      在“零首付”的游戏中,开发商是游戏的设计者,自然也是最大获益者。而购房人和银行则要承担潜在风险。如果“零首付”继续蔓延,则会对国家金融安全构成一定威胁,因此有必要及时调查“零首付”楼盘。

 

      其实早在2006年国家就规定,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这意味着,无论是“零首付”,还是低于30%的低首付,都是违规的。对于违规现象,各地住建、银监等部门理应严肃查处。

 

      银监会高层内部讲话曾指出,房地产贷款区域性、结构性风险加大,要严防虚假按揭贷款,严防以消费类贷款用于购买房产,严禁零首付、开发商代垫首付资金等违规行为。既然政策不允许“零首付”,监管部门也表态严禁“零首付”,为何不少城市还是出现“零首付”?

 

      综合观察,“零首付”之所以频现,主要是因为过去从未见到对“零首付”开发商进行处罚,开发商违规的胆子就会越来越大。再加上地方监管者在土地财政的影响下,对开发商违规销售也就“睁只眼闭只眼”,开发商往往不把相关规定放在眼里。

 

      我们要意识到,“零首付”既是楼市低迷的产物,也是贷款难和首付高的折射。在楼市低迷期,开发商合理合法的促销手段应该是降价销售,而商业银行也应该积极支持首套房贷需求,不给开发商玩弄“零首付”的机会,或者不与“零首付”开发商合作。

 

      一言以蔽之,“零首付”是一种既违规又有风险的诱惑。虽然有一定诱惑力,但成本与风险仍不容忽视。尤其在楼市下降期,“零首付”对购房人、对银行、对金融等方面而言风险更大,我们不能等到苦果酿成以后才想到去治理。

发表于2014-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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