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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年轻父母4万元叫卖亲儿,养不起难道就要卖吗?

发表于2013-11-19

4万元转手刚出生的男婴,有人要吗?父亲阿斌(化名)这次是铁了心。为送别儿子,母亲阿香(化名)给孩子备好了行囊,婴儿爽身粉、睡袋、换洗衣物一应俱全。阿斌、阿香今年都是28岁,这是他们的第三个孩子,转手的原因是“实在养不起”。

关于孩子送养、认领的消息每天都有很多,但“明码标价”让好多网友觉得有些不对劲。打拐界名人仔仔说:“也太直接了,一开口就提到钱,很有可能是人贩子在找买家。”

于是,仔仔利用自己隐藏在该群中的另一个身份,通过群聊天记录找到了“抱养”男婴的消息发布者,与其取得了联系。


几次接触后,这位网友觉得仔仔有“诚意”,便告知仔仔自己叫阿斌,“我老家在四川,我老婆是福州本地的”,我们现住在福州市鼓楼区。“人抱走拿钱,说难听点就是一手交钱一手交人。”


最终,两人在价格上达成一致,4万元“成交”,双方约定11月16日上午,在福州市鼓楼区西营里市场附近见面。




确定“交易”具体时间和地点后,仔仔立即发出求助信息,并向福州警方寻求帮助。

“我联系对方好几天,一直要求提供男婴照片,但对方都以手机有问题为由拒绝了。”仔仔说,对方只是对钱感兴趣,甚至连他的身份都不太在意。

经初步调查,阿斌开价4万元要转手的正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根据以往的拐卖人口案件,只要买卖双方带孩子去体检,警方就可以认定为交易进行中。”福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有关人士说,一旦孩子被转让,如果买家是人贩子,那么这个孩子就会被当作商品。


据福建理争律师事务所的陈捷律师介绍,我国刑法中关于“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条款中,并未规定“卖自己的亲生孩子不算拐卖妇女儿童罪”,只要以非法出卖人口为目的,就涉嫌拐卖妇女儿童罪。


这对父母说叫卖亲儿是因为养不起,养不起就别生别养啊,再说,就算养不起送个好人家就是了,难道就能作为商品买卖吗?为了钱就说为了钱吧,找那么多理由干嘛!真心希望法律严惩这样不负责的父母!

发表于2013-11-19

能生就该能养  

发表于2013-11-19

生了他却不养他 还要卖他  这种父母配作父母吗

发表于2013-11-19

才刚出生的孩子 怎么忍心呢

发表于2013-11-19

既然养不起 没事生这么多干嘛

发表于2013-11-19

有个刚出生的孩子 这两口子也不可能被关押多久

发表于2013-11-19

生孩子赚钱  最可耻了

发表于2013-11-19

这个算怎么回事 。。

发表于2013-11-19

这种人还是少数 身上掉下来的肉 谁舍得

发表于2013-11-19

鄙视能生不能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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