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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小产权房转正变数大 看来还是要谨慎啊

发表于2013-11-13

有个词叫做法不责众,现在说起来多少有点钻法律空子的嫌疑。小产权房就是这样一种存在,本来就比一般商品房,一次吸引了不少人的购买。而当谈到小产权房的合法性是,多数人就会把“法不责众”搬出来,认为国家不会难为那么多人,不会轻易把房子收回去,最起码会给小产权房一个“转正”的机会。

 

据专业人士介绍,这样的信心不仅是单纯的“法不责众”心理,还有一个“383方案”的原因。



方案提出,以权利平等、放开准入、公平分享为重点,深化土地制度改革。构建平等进入、公平交易的土地市场,即在规划和用途管制下,允许农村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平等进入非农用地市场,形成权利平等、规则统一的公开交易平台,建立统一土地市场下的地价体系。针对市场上较为棘手的“小产权房”,方案提出,在集体建设用地入市交易的架构下,对已经形成的“小产权房”,按照不同情况补缴一定数量的土地出让收入,妥善解决这一历史遗留问题。此外,将土地税收计征重点从流转环节转向保有环节,实施从价计征的新征税原则。

 

然而很多专业人士并不看好小产权房转正的观点。首先小产权房目前来说是违法的,一旦发生任何问题,法律将不予保护;其次小产权房的建设质量无法保证,后期使用和物业服务管理也存在诸多问题。

 

还有的认为,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小产权房完全转正也是不可能的,因为它没有法律依据、没有政策支持、更与咱们的土地制度相悖,因此,小产权房转正变数很大,不能盲目看好。

发表于2013-11-22

发表于2014-04-03

谨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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