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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山东:房产开发企业超规划从严处理

发表于2012-11-26

记者了解到,《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规定,“开发企业在开发建设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和项目性质”,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和项目性质的,由城市开发、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上述法规,山东常春藤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宋洪昌称,“哪怕多建一平方米,也是一种严重违规行为,不能办理房产证仅是一个方面,其次要对违规企业进行处罚。”而记者了解到,2010年5月,与锦绣泉城同在一区域的另一楼盘,因为超规划面积施工,其中6栋住宅楼被冻结销售超过两个月。至于锦绣泉城这三栋楼究竟能不能办下房产证,何时能办下来,济南地产业内人士连连称,“不好说,不好说”。

宋洪昌律师称,无法办理房产证潜在的风险是小区拆迁,这部分业主无法获得合理补偿,而在实际中,没有办理房产证对于业主的实际影响是,住宅不能顺利转让。

不少受牵连的业主对开发商正“积极争取”的答复也表示怀疑。业主们担忧,如果开发商不采取具体的行动补救,拿到房产证将是一件遥遥无期的事情。

《山东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中规定,“开发企业在开发建设过程中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和项目性质”,未经批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和项目性质的,由城市开发、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而《济南市城乡规划条例》中则明确,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的罚款。

发表于2012-11-26

发表于2012-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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