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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城乡养老险细则出台最高可缴2000元,账户终身不变全国可迁移!

发表于2014-02-27

   据新华社电 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到“十二五”末,在全国基本实现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合并实施,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

   《意见》规定,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继续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个人缴费标准统一归并调整为每年100元至2000元12个档次,省级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参保的城乡居民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无论在哪缴费,也无论是否间断性缴费,个人账户都累计记录参保人权益。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并支付终身。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可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继续参保缴费的,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发表于2014-02-27

不是很明白

发表于2014-03-04
农民待遇越来越好了
发表于2014-03-04
没什么用了
发表于2014-03-04
都可以缴纳是吧
发表于2014-03-04
怎么领取退休金
发表于2014-03-04
也没看着写呀
发表于2014-03-04
不过是越来越好了
发表于2014-03-04
不错
发表于2014-03-04
现在农业户口吃香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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