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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致山东恒生地产关于恒生伴山违规交房等若干事宜的函

发表于2014-01-18

致山东恒生地产关于恒生伴山违规交房等若干事宜的

 

山东恒生地产有限公司:

本人系为贵公司开发的恒生伴山小区    号楼  单元    室业主,业主姓名            。现将我方相关诉求函告如下:

一、明示备案证明事宜

        日交房至今,山东恒生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地产)一直未向买受人提供恒生伴山小区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而交房当日你方未能及时提供《综合验收备案证明》或《分期综合验收备案证明》等相关资料。做为本小区的业主,我们要求开发商在三日内明确告知广大业主综合验收或分期验收备案证明或办理进度和期限,尽快履行法定义务。

作为合法买受人,我方再次强调,我们要求恒生地产提供盖有建设局(委)相关部门工程竣工备案专用红章的《综合验收备案证明》或《X号楼综合验收备案证明》,而非其他验收证明或文件。

二、违约及赔偿

根据鲁建发[2009]11号《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办法》第六条规定:开发项目经综合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综合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第七条 开发企业交付商品房时,应当向买受人提供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济建发【2011】7号文也做了明确要求。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缺少《综合验收证明》等相关资料的情况下交房属于违规强制交房,交房行为无效,开发商造成违约。由于出卖人的违法行为,买受人可以向出卖人的违约、违法责任或者侵权赔偿进行索赔。即由出卖人的违法行为,由此强制交房的责任、风险以及由此造成的违约金、赔偿金应由出卖人承担。

根据《购房合同》第九条约定,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的规定,逾期超过30日后,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自本合同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根据国家相关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购房合同》的约定,我方要求恒生地产先期支付违约金、赔偿金共计        元。具体如下:

1、恒生地产支付未达到交房条件强制交房的违约金:已交付房价款          *万分之一*365(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元。

2、恒生地产支付赔偿金:已交付房价款        *万分之一*365(自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2=          元。

3、对于2014年度不能提供竣工备案证明期间,我方保有对开发商恒生地产继续追偿的权利。具体赔偿计算的截止日期以开发商提供的盖有工程竣工备案专用红章证明的日期为准。

三、未通天然气赔偿金

出卖人的承诺是基于出卖人的诚实信用、经过努力后切实可落实的要约。在可预见的、且明确的可知天然气管道施工会导致天然气的无法正常使用,却依旧做出相关的承诺,该项免责的事由不能成立。

另,政府市政部门原因是由于开发商未履行法定义务,怠于与政府市政部门的沟通协调,未及时尽早签订协议并予以开工。责任方在开发商,而不是燃气公司,对此开发商恒生地产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根据《购房合同》第十四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的规定,每逾期一天,出卖人向买受人支付20元赔偿金。我方要求开发商赔偿未通天然气赔偿金:20元/日*365日=7300元。

另,对于2014年度未通天然气的期间,我方保(留)有对开发商继续追偿的权利。

四、公示房产证办理事宜

基于近一年的入住感受及对开发商行事的综合判断,对于开发商能否如期办理房产证,我们表示担忧。在此一并要求:开发商在三日内明确告知房产证办理进度及其他注意事项。

我方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配合开发商的房屋初始登记工作。

五、权益保留及声明

为保护买受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或得到赔偿,我方要求开发商尽快履行法定及合同义务,并积极进行赔偿。

为避免买受人合法权利损害的程度加深、范围变广,在问题尚未解决之前,我方在诉求赔偿金额度范围内不再缴纳物业费。

 

                       业主签名:              

                       联系方式:              

                       时间日期:二〇一四年      

附件:

1、济南市槐荫区某小区开发商给业主的信函

2、某工程工程竣工备案证明

3、部分购房合同条款(房价款、违约条款等)

4、交房通知书

5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办法


发表于2014-01-18

顶起来!!!!!!

发表于2014-01-19
还不具备交房条件?
发表于2014-01-20

的顶顶顶顶顶的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

发表于2014-01-20
搜房网友(过客),您好!您所发的帖子“致山东恒生地产关于恒生伴山违规交房等若干事宜的函”已被设置为精华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4-01-20

顶起来~~~

发表于2014-01-20
搜房网友(过客),您好!您所发的帖子“致山东恒生地产关于恒生伴山违规交房等若干事宜的函”已被设置为固顶帖,请再接再厉多发好帖。
发表于2014-01-20

赞一个~

发表于2014-01-20

坚决支持

发表于2014-01-20

顶起来,大家都填写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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