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符合上述条件的用户应于当年9月30日前,向供热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经供热单位审核同意后,办理停热手续,供热期间不受理报停。
具备分户控制的单户居民用户,在办理停热手续时应向供热单位缴纳不超过总热费15%的热网运行成本费,原则上按总热费15%的标准执行。
4、报停程序
(1)客户向供热单位提出报停申请。
(2)供热单位接到申请后到现场实地勘查系统情况并采取停热措施。
(3)报停客户交纳15%的热网运行成本费后携带房产证、身份证及交费回单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到供热单位填写报停审批表。
(4)供热部门于11月30日前将报停情况汇总上报公司,同时各供热部门要定期对报停客户进行检查,做好详细记录。
(5)公司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报停客户进行检查。
5、恢复用热的管理规定
针对部分报停后建筑存在恢复情况,根据济供热办字【2008】3号文件规定,特明确以下办事流程:客户申请—>用热负荷调查—>提供相关房产资料待面积核实—>系统验收(具备分户控制)—>落实欠费—>签订《供用热力合同》—>实施送热。
支持!大家都反映一下吧!
今年名士豪庭MINI公馆的供热收费是按照39.8元/平方,而且还是建筑面积收费,咱们公馆是商住两用的公寓,都是四五十平米的小户型,哪有什么写字间或是公司,凭什么按照这么贵的价格收费啊!
市中区的银座晶都国际,也是商住公寓,收费标准就是26.7元/平,大家一定要向有关部门反映这个问题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