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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大家来感谢一下我们辛勤的 业主 生态爱好者

发表于2012-02-11
虽然身背五毛的恶名,我们辛勤的业主生态爱好者她没有放弃,甚至都分裂了,一方面自己要发帖,一方面自己还要回自己的帖子,自己支持自己,不容易。一方面要领着开发商的薪水,一方面又要兼职做着小区的业主,你辛苦了姑娘,不要讲什么你不是开发商的人了,物业就不是开发商的了?

做人不要太无耻,不要一时爽全家火葬场啊,遭报应的
发表于2012-02-13

要是楼上说的属实,这个生态爱好者也真是太无耻了。我说啊,哪有自己家有问题都不着急上火的业主啊,敢情顾头不顾腚啊。生态爱好者你应该不是这个楼盘的最大受益者,充其量也就是个小走狗,为了那点薪水,进火葬场不值啊。迷途知返吧,为业主,为自己,为你的家干点好事吧。

发表于2012-02-13

在网上发言,如对真人说话。说话代表的是自己的身份水平。不要认为在网上匿名就可以乱说,更不要以为在网上查不出来。

搞人身攻击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名誉权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

   第120条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刑法》第246条规定了“侮辱罪”和“诽谤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发表于2012-02-14

   你不分青红皂白,恶言恶语,大放厥词,是何道理?

   如果我领了开发商的薪水,你咒的应在我头上。相反,如果我没领开发商的薪水,你咒的应在你自己头上。

发表于2012-02-14

我耐心留言,不忍伤害你。你倒口无遮拦,如吃枪药?谁图一时之爽?

发表于2012-02-14

大家有事说事,不要搞人身攻击,更不能谩骂。

发表于2012-02-15

应该骂无德开发商和黑物业,谁叫他们一点好事都不干啊。

发表于2012-02-16
引用:搜房网友(过客)在2012-2-15 17:20:08写道:原帖
应该骂无德开发商和黑物业,谁叫他们一点好事都不干啊。
 
 

有牢骚可以发,心里憋屈可以骂。不平则鸣嘛。但一要看清对象,该骂娘的别骂爹,二要注意文明,该骂人的别骂大街,三要思考办法,该能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的别光图痛快个嘴不顶事。

发表于2012-02-16

大家看看一个初中生的帖子,一个孩子能为济南建设建言献策,观点正确与否不说,这种精神就值得学习。

 

http://www.jinan.gov.cn/lm/front/mailpubdetail.jsp?vc_id=b445a226-57d2-4695-8476-4520ccdb83ed

发表于2012-03-04
引用:搜房网友(过客)在2012-2-15 17:20:08写道:原帖
应该骂无德开发商和黑物业,谁叫他们一点好事都不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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