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2|下一页
/2页

主题:杭州经适房可上市交易 增值部分55%归政府

发表于2013-08-15

备受关注的杭州经济适用房交易规定今天出台。该政策明确,签订购房合同(含预售合同)满5年的经适房可上市交易,不过经适房住户要按照评估价与当时经适房购买价差价的55%,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

面对这样的规定,你觉得合理吗?

 

发表于2013-08-15

评估价和实际卖价有多差差别?

发表于2013-08-15

评估价和实际卖价有多差差别?

发表于2013-08-15

想问一下,假如房子跌破购买价,政府会? 

发表于2013-08-15

嫌收的多的真不知道脑子是怎么长的,无脑乱喷的傻民。经适房本来就是政府补贴卖给穷人的,允许卖已经是白送钱了,想卖经适房的人本来就不应该获得它,按说该收100%的税把政府当年的补贴回收,但这就没人会卖了。所以收到七八成比较好,55太低了。

发表于2013-08-15

此房非房 (

发表于2013-08-15

这样房价又会涨吧,因为上家都要求到手价。地方政府土地卖完了,再变着法子又卖一次

发表于2013-08-15

:鼓励炒?得,真符合条件的更难买到了~

发表于2013-08-15

商周秦汉唐宋元明清,哪朝不想千秋万代。可哪代又能做到。其实理面道理很简单

发表于2013-08-15

缴税不?

上一页|1|2|下一页
/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