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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90后女孩河中救人不值得未成年效仿

发表于2012-02-17

贵阳90后女孩寒夜河中救起男童,平时只能游20米,当地媒体报道后,有网友甚至称她为“贵阳最美女孩”。但也有人认为,见义勇为更需有勇有谋。社会学家和一些教师认为,未成年人对社会的认知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有限,其本身就属于社会保护的对象,在碰见此类情形时,应采取“智救”的方式。(2月7日 黔中早报 )

不能否认,见义勇为确实是值得世人尊重,让人钦佩的壮举,有时,为了施救落难者,见义勇为者需要付出巨大的代价,甚至付出自己宝贵的生命。记得上个世纪80年代,第四军医大学的一位名叫张华的大学生,为了救一名掏粪老农而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后来社会上还由此引发了激烈的大辩论:一名大学生牺牲自己而救一名掏粪农民,值不值得?

其实在这样的背景下,讨论救人到底值不值难免显得有些悲凉。其悲凉处在于,生命对于个体而言都具有同样重要的价值意义,而不关乎其身份和地位。讨论中,有人却忽视了这些,而把个体社会作用大小作为选择生命的理由显然有些可笑。

事实上,每个人都有权对自己生命保持起码的尊重和敬畏,这也是“生命至上”的一种具体表现,但“生命至上”在本质上绝非全部指向自我。大学生张华救掏粪农民,湖北大学生结人梯救人的举动,未尝不是“生命至上”的体现,只不过指向的是他人而已。

生命如此宝贵,遇到危险和困境,我们更应当善于“智”为,不做无谓的牺牲。特别是在大讲科学发展观的当下,我们更应当活学活用,以最小的投入争取最大的回报,这才符合发展的时代要义。英雄救人不一定要流血,更无需做无谓的牺牲,事实上,见义“智”为更加值得我们去学习!

特别是对于未成年人,其社会认知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有限,本身就属于社会保护的对象,我们倡导未成年人要学会自我保护,教育其采取“智救”的方式比讲“见义勇为,敢于斗争”更符合人性光辉。

见义“智”为不是怯懦,更不是害怕牺牲,体现着一个人在复杂环境里,以最小社会成本完成艰巨任务的智慧,是一种方式方法的合理选择。从一定程度上讲,这也是积极引导和有利于社会进步的。

发表于2012-02-17
但是依然要赞美勇敢的小姑娘
发表于2012-02-17
还好孩子没事
发表于2012-03-01
还是值得
发表于2012-03-01
如果不会游泳的话可不要冒险。
发表于2012-03-01
引用:121我在2012-3-1 16:35:37写道:原帖
还是值得
 
 幸好没事,如果不会游泳去救人还是不要赞同。
发表于2012-03-16

自身有能力的话还是值得学习的,如果自己不会的还是不要冒险啦!

发表于2012-03-19
引用:刻烂千舟求一剑在2012-3-16 21:32:19写道:原帖
自身有能力的话还是值得学习的,如果自己不会的还是不要冒险啦!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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