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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大家不要小看房产证

发表于2010-08-26
关于11-12楼的问题很多业主是放任自由的态度,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不能考虑眼前能不能入住的问题,没证怎么落户,孩子怎么落户,上学。不把房子落到业主头上,业主没有房产证,土地使用证,这片小区就是开发商的财产,能够用来抵押贷款,或者抵押投资等等,说把我们卖了就卖了,实际上这个小开发商根本没什么实力,资金链说断就断。
发表于2010-08-27
为啥人家章丘的 一些楼盘都那么好 能把房产证办的那么快
发表于2010-08-27

这确实是个严重的问题

不过我不赞同你说 小开发商不值得信任

 

我最烦的就是 大的开发商 店大欺人,谁都不怕,天天跟爷似的

发表于2010-08-27
发表于2010-08-27
大家要联合起来
发表于2011-03-15
发表于2011-03-15
引用:搜房网友(过客) 在2010-8-26 22:38:20写道:原帖
关于11-12楼的问题很多业主是放任自由的态度,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不能考虑眼前能不能入住的问题,没证怎么落户,孩子怎么落户,上学。不把房子落到业主头上,业主没有房产证,土地使用证,这片小区就是开发商的财产,能够用来抵押贷款,或者抵押投资等等,说把我们卖了就卖了,实际上这个小开发商根本没什么实力,资金链说断就断。
 

  对于“房产证”,我从来就没小看过,花这些钱买房子就是奔它来的;“关于11-12楼的问题”,我们管不了,那是建设监管部门或开发商们的事,所以于我们更谈不上“放任自由的态度”。在此,我想说的是:人不是超现实的,也不是先知先觉的,买期房有些事是无发预料的;但是,我们从定房、签合同到贷款等,我们都是按照法定程序走的(我相信如果开发商有些资质不全或不良,银行也不会发放贷款的,这与开发商大小没关系)。

总之,我们是一个法制的国家。作为一个买房者我们守法、遵法,用我们自己的钱买房子并无过错,如有过错那也是建设监管部门或开发商们的事。现在都讲究个人文关怀,就是开发商有错那接受惩罚的也是他们,而我们是不会也不应该为他们买单的!当然,必要的话,我们也会拿起法律武器向政府、监管部门或开发商们讨回我们的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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