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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山东高速置业 违法建筑猖獗

发表于2010-09-01

山东高速置业,在济南市环山路的“环山盛庭”小区内东北角,自行改变原规划的绿地设计,强行建设地上立体车库,其行为之恶劣,态度之蛮横,严重破坏了和谐社会之建设:

1、绿地变车库,破坏城市规划:按照济南市规划局的规划,高速置业原本建设有地下车库,小区东北角是一片绿地。高速置业将地下车库对外出售,却将绿地改为立体车库供小区内居民停车,视规划如儿戏任意修改,严重侵害城市规划具有的法律效力。

2、泄洪沟上建筑,影响城市防洪:建设立体车库的地块,正好位于羊头峪西沟的泄洪沟上,其桩脚正打在沟沿上。泄洪沟的功能就是排洪泄水,以确保城市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济南市近几年局部突发性暴雨频率越来越高,在泄洪沟上建筑立体车库,会严重影响行洪,给抗洪抢险、清淤疏浚带来困难。绝对不能抱着不会发生洪水灾害的侥幸心理,在排洪沟周围肆无忌惮地修建违章建筑,其原有的违章建筑都应该取缔,更何况新建。如果这样的违章建筑长期占用泄洪沟,必将后患无穷。

3、损人利己,欺辱邻居:高速置业之前在这块地上建过一个立体车库,距离其邻居山东省科学院的职工宿舍楼十八米远,离他们自己业主的楼比较近,遭到他们业主的反对,被迫拆除。现又损人利己,移位至科学院宿舍楼不足八米处建设,将尾气、噪音、视线阻挡、安全隐患等各种伤害转嫁给别人。古人云: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自己清净了,反害别人,完全强盗逻辑,是可忍孰不可忍!

4、无视执法,我行我素:经过周围群众的举报后,济南市历下区城市管理执法局责令其停工,并在三个月之内进行整改。山东高速置业却在整改期内继续施工,其施工人员甚至叫嚣:我就是没有规划,我就是建了,怎么地?!完全无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

综上所述,高速置业的这种行径,无视法律法规,行为霸道、影响恶劣,示范作用极坏。我们强烈要求济南市城市管理执法局、山东高速置业之“环山盛庭”小区所在辖区的有关执法部门,强力执法,立即制止这种违法行为,为保障居民的生活环境、身心健康,还济南人民一块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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