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购房新政策出来对策啦!
- 发表于2013-03-05
偶比较喜欢第二个~ 哈哈
- 发表于2013-03-05
真是无敌了
- 发表于2013-03-05
真是为了房子什么法都想得出来啊
- 发表于2013-03-05
亏你们想的出来~
- 发表于2013-03-05
人家就那么一说 咱们就那么一听就好
- 发表于2013-03-05
对策一实在是太麻烦了
- 发表于2013-03-05
顶一个~!这个有创意哈!
- 发表于2013-03-05
最重要的是后面的细则!
- 发表于2013-03-05
不失为上策!
偶比较喜欢第二个~ 哈哈
真是无敌了
真是为了房子什么法都想得出来啊
亏你们想的出来~
人家就那么一说 咱们就那么一听就好
对策一实在是太麻烦了
顶一个~!这个有创意哈!
最重要的是后面的细则!
不失为上策!
对策一
1买方先把房款给卖方。
2卖方按房款打欠条给买方,以房产做抵押。
3买方以卖方欠款不还起诉到法院,卖方承认欠款,表示无力偿还,愿意以房产抵偿。
4最后买方拿着法院的判决书去房产中心过户。(不论是否限购,都可以过户。一分钱税没有! )
对策二:买卖双方分别离婚,买方与卖方结婚,婚内过户100元成本,然后再离婚,买卖双方分别再与原配复婚,好了,几乎没有购房成本!
哈哈 都来看看吧~~很有意思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