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国家质检总局约见企业律师 劝其别“抹黑”政府?
meimei 2008-9-3 10:483#[/B] 引用[/URL]
禀告政府大老爷:小的不敢抹黑政府,您早就是黑的了,地球人都知道!
[/B] 几个部级的贪官就能代表整个中央政府,难道他们真把自己当皇帝了?
法治社会?差得远了!你丫的,不想活了?弄我就是摸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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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会?差得远了!你丫的,不想活了?弄我就是摸黑政府?...
AdAdded 2008-9-3 10:574#[/B] 引用[/URL]
周泽立马对质检总局的回应进行了反驳。他认为,既然国家质检总局信息中心是应两家企业的要求,参股成立公司建设电子监管网的,就说明成立电子监管网是两家公司基于营利的考虑而拉国家质检总局参与经营电子监管网。换而言之,成立中信国检建设电子监管网,从一开始就是两家公司基于营利的考虑,而不是国家质检总局宣称的为了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
周泽说,参股而不出资,确实可以说参股是形式,但不出资却在合资公司拥有股权,这才是问题的实质。国家质检总局在不出资的情况下享有合资公司30%股权的利益,付出的却是国家质检总局的政策支持,这实际上就是权力寻租。“国家质检总局称目前没有从合资公司获取一分钱利益或许是实情,以后可能也不会从中获取利益,但这并不等于没有人从中信国检的经营中获取利益,也不等于国家质检总局参股中信国检不是为了获取利益。事实上,国家质检总局是在被防伪行业和食品行业揭露其推广电子监管网,并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之后,才宣布从中信国检退股的。但目前工商登记显示其仍然是股东。”他说。
周泽说,参股而不出资,确实可以说参股是形式,但不出资却在合资公司拥有股权,这才是问题的实质。国家质检总局在不出资的情况下享有合资公司30%股权的利益,付出的却是国家质检总局的政策支持,这实际上就是权力寻租。“国家质检总局称目前没有从合资公司获取一分钱利益或许是实情,以后可能也不会从中获取利益,但这并不等于没有人从中信国检的经营中获取利益,也不等于国家质检总局参股中信国检不是为了获取利益。事实上,国家质检总局是在被防伪行业和食品行业揭露其推广电子监管网,并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之后,才宣布从中信国检退股的。但目前工商登记显示其仍然是股东。”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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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律师在履行社会责任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