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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大家看,这是说的我们小区的房产证维权吗?成功了呢!

发表于2013-02-25

交房两年半才办下房产证 开发商赔6200元违约金

2013年2月25日 来源:作者:王倩 生活日报

2月22日下午2点,天桥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公开审理一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因为交房两年半才办下来房产证,业主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要求支付近9000元违约金。

业主陈彬(化名)2007年4月28日在天桥区某小区购买了一套房屋和配套地下室,总价47万余元,在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开发商应该自交房开始的365个工作日内,提供所有办理产权证所需资料,交到相关部门备案,如果逾期则支付业主违约金房屋总价款万分之一/天。“2008年12月25日交房之后,直到2011年8月15日我才最终办理好房产证,开发商没在365个工作日内把相关资料交到相关部门备案,是延误取得房产证的原因。”两年半多才拿到房产证的陈彬,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8890元。

对于逾期将相关资料交到相关部门备案,开发商并没有异议,他们承认,开发商有转移房屋所有权的责任。事实上,从2008年12月25日房屋交付业主使用之后,被告某开发商在2010年10月14日才完成备案,取得了房产大证,“延期125个工作日,我们同意按照约定向原告赔偿违约金6072元。”被告代理人在法庭上说,他们对如有逾期按房款的万分之一累积支付违约金没有异议,“但不能以办理小证的日期作为违约的截止日期。”

审理此案的天桥法院民一庭法官梁艳在法庭上继续进行调解,很快原被告双方便达成调解协议,开发商同意支付给陈彬6200元违约金,承担25元诉讼费,并约定在4月底前给付,最终陈彬也同意了。

参与旁听的记者发现,从开庭到结束此案一共只花了23分钟,梁艳说因为简化了法庭辩论等程序,这也是她审理过的非常快速的案件。事实上从2月16日立案到2月22日达成调解,这起小额诉讼案件前后仅花了7天时间,“小额诉讼程序不仅仅能尽快结案,重要的是节省了当事人和律师们的时间,虽然小额诉讼实施一审终审制度,但是调解还是始终贯穿在整个案件的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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