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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意外听到的消息!

发表于2010-03-12

无意间听物业的人在商量,说是要对临时进入小区的车辆收费:那些临时进入小区的车辆30分钟之内免费,超过30分钟就按每小时2块钱的标准进行收费,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

不知是福是祸啊!

发表于2010-03-12
好事?坏事?
发表于2010-03-12

真黑...

发表于2010-03-12

对临时停车收费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对乱停车现象起到一个有效的作用,这种情况在其他小区也普遍存在。

只是所收取的费用的使用要用于全体业主,如果将收取的费用补贴到业主的公摊电费里应该是一个比较理想的情况,我相信大多数业主是非常欢迎采取这个办法的。

但是如果不用于业主,则没有人会答应的,因为你物业有义务管理好乱停车现象,但你以牺牲业主利益谋取停车收费就大错特错了!与其这样,倒不如你安排保安喷漆、扎胎呢------------呵呵,开个玩笑

发表于2010-03-12

有利有弊

看怎么执行了

发表于201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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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0-03-12
发表于2010-03-13

如四楼所言,如果物业真的把所收到的费用用到全体业主身上,还是非常可行的,毕竟车辆超时停放是占用的全体业主的共同空间,收入理应归全体业主所有,补贴到全体业主的公摊电费上等地方,未尝不是个好办法。

小区的道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任何人不能为了一己之私而长时间占用,这绝对是不合理的,而采取收费的办法,既能减少这种长时间占用道路的情况,又能增加收入、补贴公摊电费等项目,好事,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嘛!

发表于2010-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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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0-03-14
收费后应该好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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