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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生活日报:金色港湾新物业“强撵”旧物业遭业主质疑

发表于2016-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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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日报:金色港湾新物业“强撵”旧物业遭业主质疑

发布时间:2016-11-14 发布人: 市物协

金色港湾新物业强撵旧物业遭业主质疑

 

2016年1018日 来源:生活日报

 □见习记者 程凌润
最近几天,济南历城区北园大街16号的金色港湾小区来了一家新的物业公司,合同已经到期的老物业则被撵走。由于新的物业公司并非由业主大会选聘,小区业主质疑新物业的合法性,而新物业公司以签订了合同为由不肯走。据了解,金色港湾小区新的物业公司入驻小区的合同由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孙某签订,并没有经过业主大会同意。
新物业扔掉老物业桌椅
最近我们小区来了一家叫良泽的新物业。金色港湾小区一位居民告诉记者,新物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入驻小区的第一天就在小区里面挂上了欢迎新物业入驻的条幅,旁边的白条幅则是谴责旧物业公司的。
签合同的是孙某伟,他住进来没有多久,就说要自己当业委会主任。金色港湾小区业委会一名业委会成员说,他把公章给了孙某伟之后,孙某伟就私自签订了合同。这位业委会提供的孙某伟的电话,记者未能打通。
上周五,有十多名穿着黑色衣服的青年来到小区,把老物业的办公室设备扔到外面。金色港湾小区居民王先生说,入驻小区第三天,新物业就把老物业撵走了。
业主扔掉新物业桌椅
记者了解到,1014,新物业强行把老物业的办公设备扔出之后,当晚九点多,该小区业主就把新物业摆放在办公室的桌椅等扔了出来。王先生是当晚行动的一名参与者,他说他们把桌椅扔出来之后,15日凌晨两点多,好几名青年把扔出来的桌椅搬到了办公室。
后来我们在物业的办公室门上贴上了封条,但是他们又把封条给撕了。王先生说,16日晚上,小区居民再次来到物业办公室把里面的桌椅扔了出来。当天晚上新物业又派人把东西搬了回去。
我们接管小区是有合法手续的。”17,物业办公室一名李姓工作人员对记者说,他们公司入驻小区是签了合同的,签合同的是业委会的主任孙某伟。
旧物业质疑新物业合法性
我们的确在930日合同到期。旧物业公司的孙经理说,他们曾经向全体业主征求意见,两次均是超过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他们公司续约。他对聘用新物业的具体程序表示质疑。孙经理说,街道办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曾宣布新物业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
对于新物业公司的强势入驻,孙经理称这是野蛮的入驻方式,是违法行为,他们保留了追究新物业公司法律责任的权利。
律师认为新物业合同无效
业主委员会成员越权选聘物业公司,新入驻的物业公司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山东千舜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伟说,按照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选聘物业公司由业主大会决定,业主委员会都无权任意地解聘或选聘物业公司。
王伟说,在法律上比较容易定性,但是实践中却面临打官司难的问题,业主大会不是一个明确的主体,不能以业主大会的名义去打官司,单个业主也不能打这个官司。
房管部门约谈新物业无效
记者17日联系到历城区建委物业科,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前期他们跟街道办、居委会、派出所、业主委员会、居民代表以及新旧物业召开了联席会议。
这个小区业委会的个别人与物业公司签订了合同,没有经过业主大会的授权,在程序上是不合法的。这名工作人员说,他们已经对新物业进行了约谈,但是效果并不好。
这位工作人员介绍,新物业公司是槐荫区的一家企业,他们不能对这家公司采取扣分等形式的监管措施,而召开业主大会是最好的解决措施。

 

 

调查情况

该问题发生在20161010日,问题发生后,区物业办、全福街道办等有关部门积极介入,召开联席会议处理,多次约谈良泽物业,要求其撤离小区,在20161019日上午,市物业处又对良泽物业进行了约谈劝诫,最终,良泽物业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与下午撤出了小区,该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处理结果

济南良泽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缺乏遵章守纪意识和职业操守,违反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重影响了小区的和谐稳定,损坏了物业服务行业的声誉,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为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执业行为,市物业处与20161021日对良泽物业进行了通报批评,并按照《济南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档案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在第四季度信用考评时对济南良泽物业公司进行信用减分,以示警戒。

                                                  历城区住建委物业办

                                                   201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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