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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今天刚去了泉城路售楼处

发表于2007-12-29
根据售楼处的通知我今天去了售楼处,他们给我开了一份“业主入住温馨提示”上面就是说明办理差价的金额、公共维修基金金额及交房的日期。其中还有一点我不明白,他们还要我们交380元,说是**贷款抵押费,是办理房产证用的。但是记得我们在办理银行贷款的时候已经交了这一块钱了,而且清楚的记得当时他们也说办理房产证时这块钱就不用交了,这次又要求我们交.这个问题需要我们再求证一下。另外他们说先验房后交钱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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