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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售楼处的通知

发表于2007-12-27
今天售楼处给我打来电话,说是让12.29到泉城路的售楼处办理相关手续,补交一部分的房屋面积差价,顺便还要交纳房屋公共维修基金。大家都说这个维修基金不是交给他们的,但他们却说是要交现金给他们,真搞不懂应该怎样?
发表于2007-12-27

很想知道大家都有没有交钱
发表于2007-12-27
他们想要钱,等给个合理的解释再说吧
发表于2007-12-27
要不然就先去看看他们怎样说吧,然后再商对策
发表于2007-12-27
没交,交也不是交给他们

太过分了
发表于2007-12-27
30号聚会都来吧!我今天也去现场了,大家都没交!差价和维修基金是交给市房管局的,再说也不是现在交啊,是等到双方都在场验、收完房以后才交的!
发表于2007-12-27
奥刚刚说错了,差价是交给开发商,维修基金交给房管局
发表于2007-12-27
接到通知啦,但没交,也没去
发表于2007-12-27
我去了,但没交,哪有这样的事啊......
发表于2007-12-27
坚决不能让他们代收!理由还用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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