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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官员烧树苗取乐酿火灾!谁来收拾残局?

发表于2013-03-21

  咱们先来看看这样一条新闻:为了拍照取景,信阳潢川县地税局办公室主任点燃树苗,不慎将火势引大,导致受害人蔡先生自家种植的树木遭焚烧,过火面积30亩左右。3月19日上午,记者接到受害人蔡先生的电话,称自家林地被意外烧毁,事发已经两个月了,至今未得到赔偿


  看到条新闻时,我脑海里不知怎地浮现的第一个人物竟是周幽,古有周幽王为博美人一笑烽火戏诸侯,最后落得国破家亡!据说,和该官员同行的还有两男一女,不管是为了“取悦”还是“娱乐”谁,只为拍摄照片就纵火,这样的做法或许太荒唐了一点?又或许此人的初衷并不是造出这样大势之火,可是即使是一个稍有常识的人也知水火无情之理,而最终酿成这样大错,只能说明该官员多么荒唐与无知!

  再者,此事发生已事过两个月之久,竟还未得到公正处理,赔偿事宜一拖再拖,这样的情节出现,相信你我都深谙个中道理!一直以来,官员犯下错误总有神秘的部门为其“擦屁股”,这样的故事早已上演过无数遍!要是再这样拖下去,拖个一年半载也不是不可能,等到新的草木都长起来了,是不是就没有焚烧面积了,此事也不了了之了呢?相信受害人也是意识到这点,才将此事公诸于众,将事件的处理放到“阳光 ”下进行,在这里,我们不得不为蔡先生的做法“赞”一个!

  事已至此,不知这位官员的“擦屁股”部门还能否泰然呢?放火烧山已然构成危害公众安全之罪,既然敢纵火,就早该想到会有“引火烧身”的后果,在公众的监督下,无论是怎样的“保护”也无法再维系吧!再者,这样愚昧荒唐的作为,也实在不应该得到“保护”,所以,奉劝这位老兄一句:赶快出来承担后果吧!“忽悠”得了一人,却“忽悠”不了公众!

发表于2013-03-21

现在的官员一个比一个大胆

发表于2013-03-21

普天之下,还有没有王法了?!

发表于2013-03-21

官官相护太严重,对百姓来说,根本就没有公道可言~

发表于2013-03-21

这当官的太嚣张了!

发表于2013-03-21

唉,和谐社会,这样的事情真是太平常了!

发表于2013-03-21

还真应了那句话: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发表于2013-03-21
引用:隔日龟苓膏 在2013-03-21 13:17:57写道:原帖
官官相护太严重,对百姓来说,根本就没有公道可言~

 这样的人就该严惩!

发表于2013-03-21

要不是媒体给曝光了,这件事肯定又不了了之了!

发表于2013-03-21

就算是现在曝光了,也不一定能真正得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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