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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我们的原则目的

发表于2005-09-15
各位好邻居:就目前情况看,我们应仔细分析以下,由于政府监管力度不够,至使我们处于困境,但可以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我们买的房子确实是便宜,这也是事实,但便宜不等于不要质量,不等于不要环境,不等于不要安全,不等于放弃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个人认为,政府这次行为最后的结果必须达到我们的几个原则目的:
一.得到房产证
二.各种承诺环境设施到位(设施费我们大家已交)
三.房屋质量保证书
四.建筑质量检查部门的验收合格报告
五.规范的小区管理保证(尤其是安全方面)
六.正规的小区物业服务机构
如果是这样我们还可以乐观的等待,否则我们决不答应!!!!!!!!!!!!!!!!!!!!!!!!!!!!!!!!!
发表于2005-09-15
设施费不该我们交!!!!  
发表于2005-09-16
补充一点:要回我们的违约金
发表于2005-09-16
发表于2005-11-07
顶。
发表于2005-11-25
是不是快过申诉时效了,再等一阵,过了时效,想要也不可能了.
发表于2005-12-27
时至今日,欣都对1楼所提的问题没有给出任何明确回答,如果你去问“售楼小姐”他会说“没问题”,他们的没问题纯TMD~~FP~~~
     欣都的办法就是拖~~各位邻居难道还没看到他们的本质吗?看看从盖房到现在有那件事情给解决了?一拖二拖三拖~~~直到售楼处撤走~~~
     买房子是高兴的事情,可从交了钱到现在大家除了得到失望还是失望~~~~~
发表于2005-12-29
大家联合起来告他们吧???
发表于2006-05-28
发表于2006-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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