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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济南:物业收费咨询投诉居首

发表于2015-02-27


   近日,记者从济南市物价局了解到,2014年度物业管理收费类咨询和投诉800余件,占受理总量的30%,再次登上咨询投诉榜首。为何物业咨询投诉较多?物业行业哪些方面有待改进?业主应当对自身作何要求?对此,记者专访烟台市住建局物业管理科科长王新文。

    业主追责先要找对责任主体

    齐鲁晚报:物业连续两年位列投诉之首,作为物业行业主管部门,您如何看待这个现象?

    王新文:作为物业行业主管部门,市住建局在物业行业管理方面的工作重点是贯彻落实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及其部门规章和政策,制定出台烟台物业行业发展规划,拟定烟台物业行业政策规范性文件等,但是也有不少物业投诉直接反映上来。

    根据以往情况分析来看,业主的咨询投诉有效率不到一半,意思就是每年有一大部分的投诉属于无效投诉。很多情况是由于业主在界定责任时出现偏差,弄错了纠纷责任对象。比如房子在质保期出现问题,要求物业帮忙修理,物业称不归物业管,业主就要投诉。其实这样的问题应该直接找开发商,物业并不负责保修房屋,而是帮忙协调联系开发商,保修责任主体是开发商或房屋建设单位。

    经常听到业主反映,认为开发商和物业是一家的,在法律意义上来讲其实不然。它们有着各自的法定责任义务,是两个不同独立的企业。因此,在解决问题时,最重要的是要分清责任。维权首先要找对责任方,这样一来业主更能及时有效地维权,与物业的矛盾也会少一些。

    物业为业主服务意识待加强

    齐鲁晚报:很多业主投诉物业提供的服务与自己所交的物业费不匹配,也有投诉物业存在收费不公开、乱收费现象,因此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则以停水停电对抗,对此,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

    王新文:烟台物业发展正在进一步规范中,我们认为现在物业企业的服务意识还须进一步加强。物业作为服务行业,应严格按合同所规范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纠纷解决方式等办事,尤其是按照合同要求收费,这样投诉会大幅下降。

    此外,作为服务行业,物业企业应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加强与业主沟通。物业不仅是扫马路、做好小区保安,配电室、监控室、泵房、电梯机房等“地下工作”,加强与业主间沟通,也是物业要进一步做好的重点工作之一。

    购房时要仔细查阅物业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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