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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物业服务必须写入购房合同

发表于2014-12-25



    新买的房子物业服务是什么情况?明年2月开始市民从购房合同中就能了解。新物业管理办法明确
,新建物业销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通过招标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住宅项目总建筑面积三万平方米以下的、非住宅项目一万平方米以下的,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开发企业应当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并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等资料报房管部门备案。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使用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制定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有市民购买了房子之后,发现物业费过高,或者物业服务水平不行,新规施行以后
这种情况就不会出现了。物业新规明确,开发企业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或现售备案时,应当提交经房管部门备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临时管理规约。

    而且,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物业时,应当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作为商品房销售合同约定的内容,同时应当将临时管理规约向买受人明示,由买受人予以书面承诺。这样一来,市民在买房的时候,可以从购房合同中了解将是哪家企业提供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和服务标准都是什么样的,提前做到心中有数,借此也能减少以后的物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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