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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法律风险提示书

发表于2007-05-23
各位尊敬的业主:
你们好!
为了维护各位业主的合法权益,特向各位业主做出以下善意的提醒:
现在我们小区的房产证迟迟办理不下来,这与当时开发商给我们的承诺相违背,如果我们无动于衷,放任不管,一方面开发商的承诺的违约金将过诉讼时效,我们将不能主张违约金,即使主张了也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到时我们将处于弱势地位,我们的权益将受到侵害。更为重要的是我们通过向开发商主张违约金,可以向开发商施加压力,督促开发商尽快得给我们办理房产证。大家都知道《房屋所有权证》是我们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唯一的合法凭证,对于购房者来说房屋所有权证是非常重要的,没有所有权证的房产是不能上市出售或者向外出租的,购房者也无法进行抵押或转让,如果购房者不办理产权证,房屋的所有权仍在开发商的手里,是很危险的事情,不良的开发商可以拿它进行再次抵押或出卖等损害购房者利益的行为。如果开发商有债务在身的话,债权人完全有理由相信房子属于开发商所有,债权人是可以申请法院执行在开发商名下的购房者的房产。此时我们的权益将怎么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呢?我们已支付购房款的房子如果在您急需要资金周转的时候不能到银行办理抵押,我们受到的损失又有谁能为我们分担呢?试想我们花了几十万甚至是上百万,用了大半生的积蓄购买的房产因为自己的疏忽、大意或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而导致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不应有的损害,这不能不说是我们的遗憾。       
现在小区的部分业主已经委托我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为起诉开发商,为了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增强我们业主的影响力,最好的办法是我们大家联名向法院提起集体诉讼,这将更能保障我们的权益,使我们的权益尽早得到维护!如果你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那就让我们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结果是你将得到:总房款×万分之二点一×违约天数=你可要求的违约金数额。

财富是争取的    权利是维护的!



请想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业主尽快准备好合同等资料面谈具体事宜


法冠律师事务所    (东环国际广场C座9F)
刘民臣         13589115567    83531973(办公室)
孙士美         15990906518    83531971(办公室)
发表于2007-05-23
大家好好能联合起来共同维护自己的权益,
共同向开发商要求我们应是的利益.
发表于2007-05-24
大家好好能联合起来共同维护自己的权益,
共同向开发商要求我们应是的利益.
发表于2007-05-25
如果律师朋友能承诺官司赢了再收费,相信有很多人愿意参加的。
发表于2007-05-27
支持4楼,我们不能等了。要行动起来,还是要有人组织。业主委员会的最好能站出来。
发表于2007-05-28
以下是引用夏雪冬炎在2007-5-27 10:18:27的发言:

支持4楼,我们不能等了。要行动起来,还是要有人组织。业主委员会的最好能站出来。
发表于2007-05-30
如果律师朋友能承诺官司赢了再收费,相信有很多人愿意参加的。50%的违约金收费也可以吗?关键是一个信任问题。
发表于2007-06-27
持4楼,我们不能等了。要行动起来,持4楼,我们不能等了。要行动起来,
能承诺官司赢了再收费,相信有很多人愿意参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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