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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济南日报关于房屋房产证的信息,请见11月26日综合版

发表于2006-11-27
我们的房产证怎么了,业主们都麻木了吗?
卖出去的房子踢出去的球 

  2006-11-26
   
 
   
   违法旧村改造楼房购买时对方说得天花乱坠,入住后出现各种问题没人搭理。城管执法人员在查处违法旧村改造项目时发现,售楼处的销售合同里隐藏着许多陷阱。
   强制物业管理损害消费者利益
    社区物业管理是一个中介机构,这个机构不应由开发商或建筑商自己设立。但很多违法旧村改造楼盘却在买卖合同里明确写到这个物业公司由开发商负责建立。如查处的一个“某花园”的楼盘,其合同里“关于物业管理的约定”是这样写的:“该商品房移交后,甲方(即开发方,记者注)负责物业管理,乙方(即购买者,记者注)遵守负责物业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业管理规定。”有一家违法旧村改造房销售合同里甚至直接规定了购房者的物业管理费用:“不超过0.6元/平方米。”而对于物业部门提供什么样的服务,则只字没提。
   公积金按揭贷款政策无法享受
    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我市所有银行都不能给违法旧村改造楼盘提供按揭贷款。但是,许多违法旧村改造项目售楼处却在购房合同、宣传材料里甚至售楼处的墙上、窗上写有“可做贷款”的字样,不过这个贷款却不是银行的按揭贷款,而是诱导客户用旧房产或其他固定资产抵押贷款或干脆一次性付款。对于许多正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市民来说,购买违法旧村改造房,根本就没有可能享受贷款利率较低的住房公积金政策。
   保证办下产权证纯粹是“虚构”
    一家被查的违法旧村改造项目售楼处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是这样向购买者承诺办产权证的:“销售给购房者的楼房必须保证土地产权清晰……并在2007年6月30日前办理完产权证,如果产权不清,所发生任何纠纷视甲方违约。”如果违约,“甲方按房款的万分之五/日赔偿给乙方,乙方有权退房。”
    市城管执法局直属大队队长陈景沛说,目前没有任何政策迹象表明违法旧村改造房能办下房产证来。一位已经购买了违法旧村改造房的市民告诉记者,开发商承诺办下房产证来的日期早过了,如果现在解除合同,他七八万元的装修费就打了水漂。在房价高幅上涨的前提下,他过去买120平方米房子的钱现在只能买不到80平方米。这时解除合同,开发商巴不得,而且也没什么实质性损失,相反,过去低价卖出的房子现在还可以高价再卖,而他就吃大亏了。很想倒卖出去,但许多人一听是违法旧村改造房,根本不可能办下房产证,就打了退堂鼓。
   卖出去的房子就是踢出去的球
    部分违法旧村改造开发商明知道自己的房子办不了房产证,提前在售房合同上做了手脚。如一家开发商在合同里是这样写的:“该房屋交付乙方后,产权即归乙方所有,在政府政策允许下办理权属登记相关的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甲方不予承担责任。”
    一家名叫“某某镇”的违法旧村改造房销售合同里说:“因本房屋属旧村改造项目,房屋交付后甲乙双方均应在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条件下各自提供有关资料待旧村改造完毕后甲方负责整栋楼大证办理。办理分户证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也就是说,这个违法旧村改造房到时能不能办下分户产权证来,就看住户的本事了,因为甲方的责任是“协助”。
    部分开发商在销售合同里注明了房屋质量标准和维修有关事项,但这些内容很值得购房者注意。如一份购房合同里是这样写的:“地面无大面积起砂”、“门窗无严重变形”等。另据了解,在查处的所有购房销售合同里,有一半左右根本就没有任何质量保证和维修内容。也就是说,购房者买了这些房子后,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本报记者 赵英明 实习生 马萃华)  

  业主们团结起来吧!不要迷信业主委员会!
发表于2006-11-27
发表于2006-11-27
起来,等待房产证的人们
起来,全社区受苦的业主!
满腔的热血已经沸腾
要为房产而斗争!
开发商打个落花流水
业主们起来,起来!
不要说我们一事所有
我们要做房产的主人!
这是最后的斗争
团结起来,到明天
英特那雄纳尔就一定要实现
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
也不靠所谓业主委员会
要创造业主的幸福
全靠我们自己
我们要夺回劳动果实
让思想冲破牢笼
快把那炉火烧的通红
趁热打铁才能成功!
最可恨那些毒蛇猛兽
吃尽了我们的血肉
一旦把它们消灭干净
鲜红的太阳照遍全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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