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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谁丧失了良知?

发表于2005-01-07
   我和丈夫都是外地留济工作的大学生,我们恪尽职守地工作,安分守己地生活,一家老小其乐融融。可就在2004年8月8日下午,一场毫无预兆的灾难将我们送入万劫不复的深渊——捱过白天的酷热,到了5点多,我五岁的儿子下楼和小朋友们在小区内的休闲场所玩耍,在经过场所边的甬道时,被突如其来高速行驶的面包车撞死。在这之前,小区内曾有多人高喊车窗大开的司机减速,可他置若罔闻。事发后,肇事司机方不但没有主动道歉,而且在小区内散播谣言,给我们制造“莫须有”的罪名进行诽谤。有一次,我婆婆碰见了对方的妻子,忍不住哭了,方妻不仅没有安慰年迈的老人,反而恶狠狠地说:“你孙子死了!死了!”并且她在小区内扬言:“我家是老济南!姊妹七八个,哪吃过这气?不行,把他们家的人都放倒了!”我婆婆在多重打击和无处申诉的悲愤下,神经失常了。
    事实一清二楚,我们强忍巨大的悲痛,等待交警部门一个公正的判决。可是按照法定20多天就能处理完毕的事故,却整整拖了三个多月,而且其处理程序存在着明显的违法,鉴定结果与事实严重不符,不足百字的责任书上错误百出,当地交警事故科徇私枉法,于是我们将交警告上了法院。
    在法庭上肇事方嘻嘻哈哈,无视法律的庄严和我们的痛苦,在陈述事故经过这一环节说到孩子浑身是血地在车轮下打了几个滚时,法庭上20 余名交警都忍不住低下了头,而肇事方妻子竟然“嘿嘿”地笑出了声……最后方是吹着口哨离开法院的。而在法庭上质辩时,对于处理交通事故多年的交警来说再熟悉不过的一条法律条文,此事故的每一个事实,在面对我们的质问时,交警的委托代理人(即处理此事故的交警)却支支吾吾,言语间自相矛盾,到了后来竟浑身发抖。众目睽睽之下,肇事者的嚣张和交警的瞠目结舌,无一不让我们滴血的心再受重创。敢问苍天:这是为什么?公理何在?
    我一个天真可爱的孩子没了,连最起码的安慰和公道都没有得到,我和丈夫都陷入绝望之中,有好多人劝我们这“外来户”不要再打“民告警”和“强势力”的官司了,因为不但告不赢,还会把自己拖垮的,甚至拖毁整个家。可我真不相信,在旧社会尚有一个包青天为民做主,在法制日臻完善的今天竟没有人能为我无辜死去的儿子主持公道!
发表于2005-01-07
悲哀啊
发表于2005-01-07
面对如此冷酷的社会现实,除了严重同情,我们还能做些什么?
发表于2005-01-07
现在这个社会,只能相信自己.
    无论你是济南老户,还是留济人员,得到不公平待遇的大有人在.谁让我们是老百姓呢?
说实在的,每当看到你迈着沉重地脚步,哀伤地走在出事的街道,我们小区里很多的人和你一样,心情都十分沉痛.我真想上去拽你一把,把你从悲痛中拽出来.
    想开些吧!事已经出了,就努力解决.实在没有办法,只能等待.等待良心,等待公正.
    愿上帝能安慰你的心,从苦难中走出来,你一样能看到象以前一样明亮的太阳,你一样能生活得很幸福,你一样会感到生活是那么美好!
发表于2005-01-07
发表于2005-01-07
唉,大姐,别伤心了,无论我们是济南老户还是身在济南的游子,都要坚强起来!在这个时候,只能自己告诫自己:法律会给公平的评判!!养好精神,注意身体!!!
发表于2005-01-08
法律是公正的!但是当今社会就这样,事实可以扭曲。相信有良知的人还是很多的,要象刘亮那样坚决告到底。节哀。
发表于2005-01-08
有多少人在关注你,望你先调整好状态,大家再进一步想办法,问题总会解决.
发表于2005-01-08
我想说的是姐姐现在一定要坚强地从痛苦中解脱出来,坚强地面对现实并采取有效的措施,让肇事者受到应有的惩罚,上面说的我同意,通过媒体、报纸等方式给他们施加压力并给予压力,不过对于法律我不太懂,有利的证据也一定要充分啊
发表于2005-01-08
坚持到底,不要灰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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