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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卑鄙的黄金置业

发表于2009-06-04
黄金置业公司作为山东黄金集团的下属国有公司,一次次知法犯法,为了既得利益,不惜使用卑鄙下流的手段,忽悠年轻的非业主购买地下车库,明明知道购买车库的业主要改变经营用途却不告知,明明知道我们一期得业主是不会答应这种侵犯业主利益的事情发生也不告知,使年轻的购买者蒙受巨大损失。下流,无耻,
发表于2009-06-04
开发商知法犯法,我们到黄金集团去告他。姓冀的那小子。
发表于2009-06-04
是呀,大国有企业集团应按国家政策出牌。
发表于2009-06-04
小区东门的垃圾为何不及时处理?熏人啊!
发表于2009-06-04
发表于2009-06-04
引用:搜房网友(过客) 在2009-6-4 12:19:39写道:原帖 Re:我们不仅要制止开发商出卖一号楼下的地下车库,还要逼迫开发商把所有地下车库打开,让业主停车
 有很多买了的难道也要共产?
 
呵呵
 
这个题目难度大些
 
需要业委们好好考虑了
 
发表于2009-06-04
难道买一期车库的人没有脑子?
发表于2009-06-04
发表于2009-06-04
引用:我有嘉宾 在2009-6-4 12:25:07写道:原帖
呵呵
 
这个题目难度大些
 
需要业委们好好考虑了 
 
 没人傻得购买地下车位,业主们买的是地上车库
发表于2009-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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