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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买房十天降了14万 业主退房案开庭

发表于2008-10-15

业主播放“不降价”录音

涂女士购房10天后,竟发现同样户型降价14.7万元。昨天上午,本市首例因房价缩水、业主向开发商北京方恒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讨要损失案在朝阳法院双桥法庭开庭审理。法庭上,涂女士的丈夫当庭播放他与售楼人员的录音,以证明对方曾承诺过房价肯定不会下降。对此,被告方则坚持从未作出过这样的承诺。

昨天涂女士本人没有到庭,她的丈夫作为代理人坐在了原告席上,当庭播放了他与售楼小姐和销售主管的两段录音,旁听人员都屏息倾听。“当时你说的啊,没有可能降价……”“是是是,是我的问题……我只是一个小售楼员,降价是开发商定的。这是我的失误……”

对于录音内容,开发商却有不同的理解。代理人认为,录音出现多处“是”、“对”等词汇,这只是一种耐心的倾听,是对客户的一种礼貌而已,并没有表示过曾经做过绝对不降价的承诺。而且,录音不能证明说话者是售楼人员,也没有涉及他们的楼盘名称,不能证明和本案有关。“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均应遵守。”

涂女士的丈夫表示,消费者有了解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如果你不知道房价的走势,可以不说,我们可以进行自行判断。但你明确跟我说‘绝对’不会降价,就是一种欺诈行为。”

由于开发商拒绝调解,法官宣布将择日进行宣判。

事件回放

据涂女士的丈夫说,今年5月,他和妻子看中朝阳区东恒时代家园三期的一套每平方米2.29万元、售价220万元的房屋,开发商是北京方恒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双方约定每平方米房价2.29万元,房款共计220万余元。

“5月10日,双方准备签合同时得知小区的房子要搞促销活动,于是我们想询问是否能够推迟签约。售楼人员再三肯定,要降价的房子户型都不太好,像我们购买的这套西南户型,肯定不会降价。”涂女士的丈夫说,他们签订合同并支付60%的首付仅十天后,发现房价每平方米降了1800元,整套房屋降了1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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