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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中国未来房价将分区域涨跌并现

发表于2011-12-21
前言:本文是我就某宏观区域有关“房价合理回归”研究报告之部分观点的节选。这次对房地产业的调控表述,从措辞异常明确的“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到措辞“模糊”的“促进房价合理回归”,究竟其背后的隐义是什么呢?在研究一系列数据之后,地产观察者许子枋认为:这既不是暗示房价必定下降的另类表达,也不是玩文字概念的“外交辞令”。我认为这个表达充满了中国式智慧,内涵了后调控时代中国未来房地产业政策的总体方向和总体特征,以及政府力争用更科学的市场手段来调控房地产的隐喻。

 

 

   20111212-14日,在北京召开了经济工作会议,全面分析了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深刻阐述明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工作必须把握好的重大问题,明确提出明年经济工作的总体要求、大政方针、主要任务。

   会议要求把握好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宏观经济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增强调控的针对性、灵活性、前瞻性,继续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着力扩大国内需求,着力加强自主创新和节能减排,着力深化改革开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以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有关房地产业,会议指出,“要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动摇,促进房价合理回归,加快普通商品住房建设,扩大有效供给,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怎么样理解促进房价回归到合理水平?决定后调控时代房地产业发展的态度和思路。

 

   什么样的房价才是合理的?房价合理的评判标准是什么?

   目前,无论国际国内并没有严格的标准,一些学者结合国际上通用的衡量标准,在比较了国际上相关国家的一些评价方法和房价的历史轨迹之后,得出了数个相对有一定价值的经验标准。

   其中最有价值的评判标准是:房价收入比。它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某一个特定时点上,一套家庭平均居住面积的住房价格与一个家庭的年平均收入之比。依据这个比值是否处在一定的合理区间,来判定房地产的泡沫程度。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我认为全国房价收入比保持在6-7 属合理区间(具体依据略),2010 年全国房价收入比为7.76,接近合理略偏高。

但分区域看,我国房价收入比的地区分布相当不均衡,从近两年数据来看,北京、上海、深圳、杭州等一线城市和东部大城市,房价收入比明显偏高,均在10 以上,个别城市甚至远高于10。前五位的北京、深圳、上海、杭州、厦门2010年房价收入比分别达到17.4415.6215.4514.6512.75。而房价收入比相对较低的重庆、沈阳等中西部城市的房价收入比也逐渐超过全国总体水平。可见,2010 年全国房价收入比的下降,主要是广大三四线城市房价收入比下降,而多数一二线城市的房价收入比是上升的。由此反映出,去年以来国家重点调控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政策取向是正确的。

 

    

发表于2011-12-21
发表于2011-12-22
发表于201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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