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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开发商绞尽脑汁想出的广告语 现在都违法了

发表于2015-10-22

平时比较喜欢看各种广告语,尤其是房产广告语,啥样的都有各种逗比。自从9月1日,新广告法出炉,对于房地产广告行业,可谓是苛刻地“无微不至”,以后在公交站牌,项目围挡,市内超显眼的LED上应该再也看不到"最,史上,极致……"这类字眼了。深扒各类网站,终于找到了洛阳开发商曾的房产广告,一块来回味下,看看是如何个违规法,这些极致的广告语,以后再也不会出现在大众的视野里。

我们来看看,新广告法对于房地产行业,有哪些规定:

这些规定涵盖了户外广告、横幅、楼书,宣传画册,网页广告等形式。

我们来看看那些年开发商用过的广告语。

 

违法现象一:价格不明晰

面积多了 价格低了 价格到底是多少呢

我关心的是99元真的能住吗?

省了10万 那总价是多少呢?什么路呀真牛逼?

 

违法现象二:乱用极端词语

国际?亿年?30余种矿质元素?用这水也太奢侈了

你是中心 那些紧邻市政府的项目是啥?

皇家龙脉?这是啥地方呀

无边际的游泳池?那是什么样的

 

违法现象三:学区,精装等宣传类字眼不能用 

 违法现象四:距离不得用时间衡量


发表于2015-10-22

估计以后开发商要词穷了吧

发表于2015-10-22

呵呵,这规定现在开始实行了吗?

发表于2015-10-22
引用:咱对你依然在2015-10-22 16:57:29写道:
2楼

估计以后开发商要词穷了吧   

 道高一尺 莫高一丈呗

发表于2015-10-22

现在还能说话吗?

发表于2015-10-23
那不就是词穷了吗
发表于2016-05-08

不得不说,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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