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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法院不再参与违法建筑非诉强拆,你怎么看?

发表于2013-04-03

最高法近日对北京市高院关于违法建筑物等强制拆除问题作出批复称,对涉及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的强制拆除,法律已经授予机关强制执行权,法院不受理机关提出的非诉执行申请。

发表于2013-04-03

有不少违法建筑走法律程序要走很久,政法民三方纠缠不清,程序复杂,等完善好法律程序,本来在建的违建都变成了已建成,法院不再参与,效率自然就提高了,这也是为百姓的安全着想,好多人不明事情真像就胡乱说话,缺少自我与判断力。

发表于2013-04-03
我要报名参加~~
发表于2013-04-03

既然是违法建筑,法院就应该参与,否则,养法院作甚?

发表于2013-04-03
我要报名参加~~
发表于2013-04-03

现在还有强拆吗?

发表于2013-04-03
我要报名参加~~
发表于2013-04-03
引用:皮尔迪 在2013-04-03 15:11:08写道:原帖
现在还有强拆吗?

 侧面体现出执法难。

发表于2013-04-03
我要报名参加~~
发表于2013-04-03

当年邓说以经济建设为要管100年。果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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