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中建锦绣城8月19日龙奥维权现场图文直播 !150位业主到场~(详见69楼)
- 发表于2014-08-09
- 发表于2014-08-10
哦,原来中建是这样子的,听朋友说不错,多亏来论坛看看
- 发表于2014-08-10
还我门厅!!!!
- 发表于2014-08-10
当初买的时候,卖方没有说明门厅小的情况,如果给我们说了,我想很多人是不会买的,没有尽到说明义务,违反了买卖合同的附随义务,卖方就要承担合同责任,或者免费修改,或者赔偿业主损失。如果起诉的话,卖方如果狡辩说当初已做说明,就要拿出证据,但他们根本就没说,合同里也没有写明,即使合同里有这一条款,也要在此处让买者签字按手印才能生效,否则没有效力。
- 发表于2014-08-10
规划我们也认可,但为什么售楼时不对特殊楼房的特殊设计做出说明?作为专业一方知道事情详细情况,就要对毫无专业知识的业主详细说明,不说明就意味着开发商默认所有的楼盘进门大厅都是一样大小。
开发商签订卖房合同时没有尽到说明义务,有过错,作为合同过错一方当然要承担责任,免费修改。让业主承担修改费用的理由是什么?业主有什么过错吗?没过错为何要承担修改费?
- 发表于2014-08-10
规划我们也认可,但为什么售楼时不对特殊楼房的特殊设计做出说明?作为专业一方知道事情详细情况,就要对毫无专业知识的业主详细说明,不说明就意味着开发商默认所有的楼盘进门大厅都是一样大小。
开发商签订卖房合同时没有尽到说明义务,有过错,作为合同过错一方当然要承担责任,免费修改。让业主承担修改费用的理由是什么?业主有什么过错吗?没过错为何要承担修改费?
- 发表于2014-08-10
规划我们也认可,但为什么售楼时不对特殊楼房的特殊设计做出说明?作为专业一方知道事情详细情况,就要对毫无专业知识的业主详细说明,不说明就意味着开发商默认所有的楼盘进门大厅都是一样大小。
开发商签订卖房合同时没有尽到说明义务,有过错,作为合同过错一方当然要承担责任,免费修改。让业主承担修改费用的理由是什么?业主有什么过错吗?没过错为何要承担修改费?
- 发表于2014-08-10
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
- 发表于2014-08-10
- 引用:a远亲近邻在2014-08-09 23:41:15写道:
- 41楼
还我们的学校!!
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顶
- 发表于2014-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