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1|2|3|下一页
/3页

主题:人口计生新规明年施行 准生证跨省还得再等等

发表于2012-12-05

12月4日,半岛新闻记者从市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管理科获悉,《山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将于2013年元旦起施行,省内已纳入计生委管理系统的户籍人口,可直接到现居地领取、填写服务证,提交申办所需相关证明材料 ;因长期流动无法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与现居住地签订协议办理准生证。市人口计生委相关负责人称,具体实施细则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政策解读

夫妻均为流动人口,在女方现居地申办


12月4日,记者从市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科获悉,为规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山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规范》要求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原则上在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机构申办《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以下简称《手册》);女方未迁入户口,因婚嫁在男方户籍地长期居住的,可在男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机构办理;夫妻双方均为流动人口的,可在女方现居住地乡(镇、街道)计生机构申办。《手册》在山东省内有效,有效期为一年;一年内未生育的,到《手册》原领取地重新核发

发表于2012-12-05

长期流动人口应与计生机构签订协议

已纳入WIS(省计生委管理系统)管理的育龄夫妻可直接到现居住地乡(镇、街道)领取、填写《流动人口办理一孩生育服务手册登记表》,提交申办《手册》所需相关证明材料。同时,对于因长期流动,夫妻一方或双方户籍地无法出具婚育证明材料的,当事人应填写《个人婚育状况声明》,办理机构应当依据声明为其办理,并与现居住地乡(镇、街道)计生机构签订《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协议》。对于育龄夫妻尚未纳入WIS管理的省内流动人口,现居住地负责联系其户籍地,督促该夫妻到户籍地建档并办理《手册》。

发表于2012-12-05

户籍地15个工作日内核实其相关情况

《规范》要求,现居住地收到育龄夫妻的相关材料并进行孕检后,属于省内流动的,应在7日内通过WIS、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管理系统或信函等形式,向育龄夫妻户籍地移交相关户籍材料。户籍地乡(镇、街道)自接到现居住地相关申办材料之日起,于15个工作日内核实其相关情况,办理《手册》后通过网络或信函交至现居住地,或户籍地加盖电子章后委托现居住地打印《手册》,发放给育龄夫妻。

属于跨省流动的,应在7个工作日内通过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向育龄夫妻双方户籍地乡(镇、街道)核实其婚育情况,确认信息无误后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等级并发放《手册》。

此外,现居住地乡(镇、街道)对于育龄夫妻提交证明材料不全或核实结果与其提供证明情况不符的,应暂缓办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对不符合办理一孩生育服务登记条件的,不予办理,并书面说明理由。

发表于2012-12-05

现居住地一孩准生证办理所需材料

1.夫妻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2.夫妻双方合影照片;

3.女方的婚育情况证明和男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出具的婚育情况证明材料。

发表于2012-12-05

等着吧

发表于2012-12-05

现在可以跨省了?

发表于2012-12-05
引用:心里有你2012 在2012-12-05 09:07:43写道:原帖
12月4日,半岛新闻记者从市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管理科获悉,《山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将于2013年元旦起施行,省内已纳入计生委管理系统的户籍人口,可直接到现居地领取、填写服务证,提交申办所需相关证明材料 ;因长期流动无法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与现居住地签订协议办理准生证。市人口计生委相关负责人称,具体实施细则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政策解读
夫妻均为流动人口,在女方现居地申办
12月4日,记者从市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科获悉,为规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山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计划生育要改革啊!
发表于2012-12-05
引用:心里有你2012 在2012-12-05 09:07:43写道:原帖
12月4日,半岛新闻记者从市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管理科获悉,《山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将于2013年元旦起施行,省内已纳入计生委管理系统的户籍人口,可直接到现居地领取、填写服务证,提交申办所需相关证明材料 ;因长期流动无法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与现居住地签订协议办理准生证。市人口计生委相关负责人称,具体实施细则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政策解读
夫妻均为流动人口,在女方现居地申办
12月4日,记者从市人口计生委流动人口科获悉,为规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山东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

 

发表于2012-12-05

楼主准备造多少人?

发表于2012-12-05

欢迎回访哦

上一页|1|2|3|下一页
/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