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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无《综合验收备案证明》属违规交房

发表于2013-03-14

“2011年5月1日之后网签的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开发商应当向买受人提供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济南市城乡建设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2011年4月底济南市城乡建设委、规划局、城管执法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政公用局等5部门联合下发文件要求,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开发企业应按《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办法》的规定,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证明材料,开发项目经综合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综合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发表于2013-03-14

据介绍,工程综合竣工验收需要多个部门验收的项目有20余项之多,开发企业应按建设条件意见书要求项目建设完毕的证明、基础设施和配套公用设施建设完毕并达到使用条件的证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合同书、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及有关落实住宅产业化技术要求的证明到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意见书到市规划主管部门办理;城市排水、供水、燃气、供热的验收合格证明到市市政公用主管部门办理;落实前期物业管理的证明材料、物业质量保修金交纳证明到市房产主管部门办理;供电设施的验收合格证明到市供电部门办理。

发表于2013-03-15
引用:zi_koo 在2013-03-14 10:47:22写道:原帖
据介绍,工程综合竣工验收需要多个部门验收的项目有20余项之多,开发企业应按建设条件意见书要求项目建设完毕的证明、基础设施和配套公用设施建设完毕并达到使用条件的证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合同书、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及有关落实住宅产业化技术要求的证明到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意见书到市规划主管部门办理;城市排水、供水、燃气、供热的验收合格证明到市市政公用主管部门办理;落实前期物业管理的证明材料、物业质量保修金交纳证明到市房产主管部门办理;供电设施的验收合格证明到市供电部门办理。

 

发表于2013-03-21
引用:真心爱人2013 在2013-03-15 14:28:53写道:原帖
引用:zi_koo 在2013-03-14 10:47:22写道:原帖
据介绍,工程综合竣工验收需要多个部门验收的项目有20余项之多,开发企业应按建设条件意见书要求项目建设完毕的证明、基础设施和配套公用设施建设完毕并达到使用条件的证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合同书、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及有关落实住宅产业化技术要求的证明到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意见书到市规划主管部门办理;城市排水、供水、燃气、供热的验收合格证明到市市政公用主管部门办理;落实前期物业管理的证明材料、物业质量保修金交纳证明到市....

 

发表于2013-04-27

无《综合验收备案证明》违规交房,算不算开发商违约

发表于2013-05-02
引用:房天下友(过客) 在2013-04-27 09:55:05写道:原帖
无《综合验收备案证明》违规交房,算不算开发商违约

 现在很多都不按正规程序办的

发表于2013-05-07

业主们应该自己维权的,不要让开发商任意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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