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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小区综合配套不达标就不给办房证

发表于2011-04-08
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近年来,省城出现了个别小区建成后,水、电、气、暖、小区道路等配套设施以及教育、医疗、文体、社区管理等公用服务设施不能与住宅同步交付使用的情况,引发了诸多问题。

对此,济南市城建委主任田庄表示,建委目前正在积极推进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备案工作的实施。综合验收内容包括:开发项目是否按建设条件意见书要求进行建设、是否按照审批确定的规划开发建设、基础设施和配套公用设施是否按规划建设并达到使用条件、单项工程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质量验收手续是否完备、前期物业管理是否落实、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是否落实、工程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是否完整及法律、法规等规定需要验收的其他事项等。

按规定,今后开发项目竣工后,开发企业必须进行综合验收,并取得合格证明,未取得《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证明》的开发项目不得交付使用,不予办理房产确权手续。
发表于2011-04-08
看来以后买房子的人都能享受到配套齐全的设施了。
发表于2011-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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