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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少年去世捐器官救5人 学校募捐31万给家属6万 都来吐吐槽吧

发表于2013-07-15

    山东聊城一个15岁少年去世后捐献器官救5人,学校为其贫困的家庭募捐31万元,在给了家属6万元后,学校却将剩下的25万余元转捐给了当地慈善总会。“不合情理”的转捐,伤透了家属的心。学校转捐的原因是什么?红十字会不敢要的一笔钱,当地慈善总会为何收了不肯退?

    看新闻里说是,这个家庭里的姐姐有尿毒症,弟弟也就是上文中提到的“15岁少年”因急发脑出血住进医院。在得知闫森没有生还的希望后,闫森父母同意孩子身故后捐献器官挽救他人生命。除了将一个肾脏移植给姐姐外,另一个肾脏、一个肝脏共挽救了两个人的生命,两个眼角膜使两名患者重获光明。

    考虑到这个家庭的不幸,闫森生前就读的聊城市文轩中学开展了捐款活动,短短几天募得31万元。

    可是究竟是为什么,命名募捐了31万,却只给家属5万呢?这其中是否牵扯着某种利益关系,我们不得而知,但是相信大部分人像我一样,心中充满了疑问和愤慨,希望相关单位能给这个家庭和参与捐款的朋友以及我们这些关心他们的社会人士一个合理的交代。。。。

 

发表于2013-07-15

肯定是贪了吧

发表于2013-07-15

还用问吗

发表于2013-07-15

31万,只给了人家6万,这也太黑了吧

发表于2013-07-15

这家人也真是够惨的

发表于2013-07-15

姐弟俩都有病,唉,可怜啊

发表于2013-07-15

在聊城啊

发表于2013-07-15

竟然还有这样的事情!!

发表于2013-07-15

聊大的,我的校友!

发表于2013-07-15

给了人家不到五分之一,太损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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