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扬州奖励购房 称不利于楼市调控
- 发表于2012-05-09
总体而言,支持成品住房建设和消费无可厚非。但是,在当前特殊的房地产政策环境下,笔者有三点不同意见。
第一,促进成品住房建设的优惠政策,应主要体现在帮助开发建设方,即开发商,因为既然强制性在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了装修房比重,就应给予相应政策配套。而对于购房者的政策优惠,比较难于把握政策尺度。
- 发表于2012-05-09
第二,拿全体纳税人的钱,去补贴某些人购买商品房,这是否合理公正,值得商榷。动辄上百万的房子,按扬州补贴方案,每套也需几千至上万元的财政拨款。
第三,即便要补贴购房人,也得考虑范围。财政补贴属转移支付,对于个人一般用在社会保障、救危扶贫方面,需要严格界定对象。“意见”要求:对于新购买的成品住房,属于普通住房的,对购房人给予适度奖励。显而易见,针对的是房子,而不是购房人。其前提假设是:购普通房的人,多属普通收入群体,且用于自住。
- 发表于2012-05-09
- 发表于2012-09-11
擦,苏杭啊,富裕之地啊
- 发表于2012-09-11
我继续顶你!太好的帖子了 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