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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长期关注,终于有了消息!

发表于2010-01-28

为什么我一发帖就显示“不要发布大量重复信息和广告?”

辛辛苦苦发表一通意见,全给没了

发表于2010-01-28
发表于2010-01-28

还有啥用啊?该交的都交了,不该交的也都交了

发表于2010-01-28
引用:sky5walker 在2010-1-28 14:57:46写道:原帖
还有啥用啊?该交的都交了,不该交的也都交了
 

缴存是其一,还有管理!

这个办法出台,实际也在推动业委会的成立,没有业主大会(业委会),资金几乎无法使用!

另外,由于规定资金可以用于普通维修,所以,对物业合同的约定有必要进一步明确,因为,物业费里面包含有设备设施的维修费。

如果成立业主大会,进而将前期物业合同演变为正式的物业合同,将会把小区的管理纳入正轨! 

发表于2010-01-29
我的维修基金刚缴,契税还没缴,那五一之前办理房产证的是不是不合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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