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水卡可以领取啦!!!!
- 发表于2011-04-02
- 发表于2011-04-03
- 发表于2011-04-06
我去过物业了。
签了水和电的用户协议,以后水电可以到银行交了。
嘎嘎。
- 发表于2011-04-07
怎么领取呢,带领身份证去吗
- 发表于2011-04-15
谢谢丑丑。我今天去领卡了,但至今说不明白是水卡还是电卡?水、电、物业、暖气个给办一个卡,物业是和有关银行拿业主开涮。并且,绑定短信收费,且采用“先体验不取消就收费”系“银行霸王短信”涉嫌违法,气愤!
(重庆晨网记者杨野 21日16:40报道)“某某业务首次开通,免费体验一个月。如不需此服务,请在收到短信3天内拨打XXXX号码取消”,这样的短信,相信很多市民都曾经收到过,其潜台词是,如果三天内你不取消,就视为你同意,开始收你的费了。
21日,渝中区消委会向记者通报了这一案例,市内某商业银行就用这样的短信招术,侵害储户利益,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储户被动接收银行霸王短信
据渝中区消委会介绍,接到市民投诉是在本月16日,当日上午10时55分,市民戴先生接到市内某家大型商业银行的短信服务信息,内容为“为方便您准确还款,建行将向您提供扣款账户余额不足提醒、贷款扣款成功通知、逾期提醒、扣款账户资金变动通知等短信增值服务,每月三元;首次开通,免费体验一个月。如不需此服务,请在收到短信3天内拨打95533取消。”
对此条短信提示,戴先生提出了异议,认为银行这一涉嫌强制性行为很难让人理解和无法接受,于是戴先生前往消委会投诉,要求维权。
银行行为涉嫌不正当竞争
经消委会介入调查证实,戴先生在之前的确在该商业银行办理了一张银行卡,为的是交房屋按揭,但当时并为申请接收建行任何短信服务。而他此后接到的这条短信是在戴先生不知情的情况下发送,并在不要求消费者回复的情况下将强行收费。消委会初步认定此举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
消委会认为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该商业银行的行为涉嫌侵害戴先生的权益。首先,特定戴先生消费该行指定的短信增值服务,有涉嫌不公平竞争,扰乱市场次序。此外,让戴先生购买该行指定的短信增值服务,剥夺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并要求消费者在不购买增值服务时自行找银行取消,戴先生并没接受此服务,为何要求戴先生亲自取消?
同时,该行的这种行为,消费者在未阅读不知情的情况下,银行发此收费短信就自动收取费用,有强制消费陷阱之嫌。特别对大多数中老年人消费者而言他们只将手机当接听工具,无能力接收短信那更是不知情、不知晓就被强行扣缴了。
中老年消费者更易上当
银行将短信服务视为正式合同,并在3天后若XX人不亲自取消则视为默认是无效的。合同应是双方在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建立的,正式合同还应由双方签字确认,但银行将一短信设为正式收费合同的依据则完全是典型的霸王条款,在接受者没签字没认可的情况下就强行收费。特别是不懂短信收发在我国占多数的中老年消费者中更容易被此种短信方式损害。
经我会向该银行电话服务台核实,消费者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且经与该行沟通并指出其问题后,银行已取消消费者的短信服务。
对此,21日渝中区消委会表示,此类侵害消费者的行为不止出现在这家银行,市内还有多家商业性银行有此行为,并且,一些通信运营商、短信增值服务商都在采用同样的方式,对消费者的权益进行侵害。该委建议对此种及类似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及《消法》的行为进行公开曝光,保障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发表于2011-04-15
丑丑,您好!
如何取消绑定短信收费,您费心!答复一下
- 发表于2011-04-15
水电缴费都是办理的存折,预存费用定期扣除。交暖气费的齐鲁银行的卡是借记卡,没有年费的。估计这个建行卡是物业和银行勾结的结果,年费是跟物业分成的。
- 发表于2011-04-15
今日建行发来短信,可以领水卡了。
4号开始北区领取
11号南区开始领取
咨询电话:66595923
领取地点:翡翠郡建设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