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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律师观点-----断水电不合法

发表于2008-06-13
 律师观点
    断水电不合法
山东豪才律师事务所周长鹏主任表示,供水、供电是存在于业主与水电公司之间的服务合同,物业可以受委托代为收取水电费,但没有权力中止供水、供电服务。
与物业公司接触较多的王辉律师说,断水电还是反映出物业公司法律意识淡薄,从短期利益出发,采取简单粗暴的措施。
王辉说,在她所接触的物业公司和业主中,她发现其实双方都只是站在自己的立场上,过多强调自己的权利。其实物业公司并不是除了断水电外别无他法。只不过其他方法成本要高、过程比较长。比如,物业可以让业主大会、业委会调解。现在,业委会在业主和物业间的协调作用发挥得很有限,但做好了可以解决很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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