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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纵观“3.15”房产投诉,较集中的几个问题是:

发表于2005-09-12

1.房屋质量差。有些房产商在建造住宅时层层转包,导致施工单位在建房时偷工
减料,给竣工的住宅留下隐患,还有的住宅空关年久出现风化现象,致使房屋出现渗
水、屋顶漏水、墙体开裂、墙面、顶板脱落等质量问题。
2.房产商承诺不兑现。小区是否有商店、托儿所、学校、医院、交通及三通情况
(通电、通水、通煤气),开发商往往在售楼时一一承诺,签应是一应俱全,但当消
费者入住后,商店、学校、托儿所、医院等连影子也没有,有的住宅连三通也办不到,
给入住的居民带来极大的不便。
3.延期交房。在合同交房期内,房产商往往不履行协议,将交房期一拖再拖,也
不肯承担违约金并打出许多理由来进行辩解。
4.拿不到产权证。有的房产商在未拿到销售许可证等种种情况下售房,结果使得
购房者迟迟拿不到产权证。
5.物业管理不到位。物业公司只想收钱,管理服务意识十分淡薄,有的住户交了
物业管理费、保安费等,结果摩托车等物失窃,水落管堵塞,漏水将住户的装潢弄坏,
物业管理部门对此一概不管。
6.消费者法律意识淡薄。有的消费者对房地产有关法规不了解,对购房合同等有
关知识缺乏,购房带来诸多麻烦。(摘自《房地产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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